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7.9万元
招标联系人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佛山农商银行高明机房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工程 的招标人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人民币约1307.9万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富隆湾商务楼,建筑物共22层。机房位于地上第四层,高度约4.2m(梁下最高约3.3m,梁下最低约2.9m),柴油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位于地上首层,高度约6m,具体以大楼提供的建筑图纸为准,负责首层(局部)、第四层和室外平台的设计与施工。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监理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3079005.3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主要负责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富隆湾商务楼首层(局部)、第四层和室外平台的设计与施工。包括:①本项目所有专业(含消防、加固)设计工作。②完成甲供(即本项目招标人提供)设备的评估、清拆、保护、并搬迁至项目地。③完成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含消防、加固及检测)的实施及安装,至满足竣工验收要求。④完成涉及消防的设计与施工需满足当地有关部门报审、报验等工作,以及项目建设相关的服务、配合第三方检测验证、缺陷整改、维保售后等。⑤完成项目建设所有必要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需求书。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本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设计和施工要求符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中A级机房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具体如下:
4.2.1.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如有最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根据工作量、技术能力、经验自行决定牵头人单位,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各阶段工作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和“承包人”一词指联合体各方(除特殊说明外)。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须满足。)
4.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指派):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可以担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职位,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6.1.1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34月至 20236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2 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1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3个月20234月至20236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3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6.3.1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3个月20234月至20236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4拟派项目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单位共同委派):至少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各成员必须有相应的合格证书,且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具有类似规模数据中心的管理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或工作经验证明或履历等证明材料)。
4.6.5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34月至2023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执行。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本项目监理的投资者和合伙经营者。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企业的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在近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定义: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项目的数据中心案例业绩(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等作为证明材料。
4.8.2投标人企业的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定义:投标人的设计费≥50万元的金融行业数据中心案例的项目业绩(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等作为证明材料。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2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
注:1、上述提及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够体现并提供证明(涉及人员业绩的须能清晰体现其名字,否则不予认可):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建设面积、机柜数量、合同中标金额等核心要素;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该项业绩的甲方证明,同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招标人无论何时都有进行实地考查的权利。
注:2、上述提及的所有关资格及证书的原件由招标对中标单位进行复核,如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限制日后参与招标人所有的项目投标,并给予同业内公开通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影响将由投标人承担。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74900分到20237111730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1)如采用网上报名: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报名咨询电话:0757-83205203-300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为:
账户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9550 8800 0467 9000 499(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2)如采用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53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726930
7.1.2 开标时间:2023726930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
时间:2023年7月14日 14时30分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国路123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392999738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华远东路
联 系 人:倪先生
电 话:0757-83213602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联 系 人:曹小姐
电 话:0757-83205203-300
电子邮箱:clfs07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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