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租用班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27日 13: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租用班车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7日 13: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3:0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61.1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0885966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7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561100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80885966 |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租用班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90号-8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租用班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采购计划-[2024]-00090号-8 |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租用班车项目 | 租赁学生校车16辆,每车定员不低于41人,接送学生上放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611200元/年 | 1611200元 |
采购需求: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16辆校车服务,每车定员不低于41人,接送学生上放学;
合同履行期限:每辆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共三年服务期;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根据《条例》第九条提供相关运营资质。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 6月 28日至2024年7月5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供应商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审阶段,“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供应商应提前确认好CA锁及电脑等设备使用正常。逾期上传的或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无效。
2.投标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数量”。
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或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726号
联系方式:肖浩彬13756110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和美路交汇处华荣泰A座1505室
联系方式:姜翠0431-80885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翠
电 话:0431-80885966
4.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附件信息: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租用班车项目-招标文件2024.6.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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