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kcg-202007090128
预算金额8.41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爱尚科技有限公司3872.0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24.31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黄金集团住宅小区人才公寓家电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GK-20200709012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爱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黄金集团住宅小区人才公寓家电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20200709012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1P挂机 空调机 详见采购需求 378 724489.92
2 1.5P挂机 空调机 详见采购需求 35 72842
3 大1.5P挂机 空调机 详见采购需求 150 341220
4 2P柜机 空调机 详见采购需求 34 130989.76
5 3P柜机 空调机 详见采购需求 35 168722.4
6 空调室外主机支架 家用家具零配件 详见采购需求 40 2323.2
7 墙孔 墙体、地面材料 详见采购需求 80 3872
8 铜管加长 其他家具用具 详见采购需求 370 35816
9 燃气灶 燃气轮机 详见采购需求 219 111295.8
10 抽油烟机 家用电器专用生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219 175848.24
11 冰箱1、220L 电冰箱 详见采购需求 35 64033.2
12 冰箱2、180L 电冰箱 详见采购需求 184 243122.88
13 电热水器50L 热水器 详见采购需求 150 137214
14 电热水器60L 热水器 详见采购需求 69 84157.92
15 电视机43英寸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详见采购需求 150 182952
16 电视机50英寸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详见采购需求 69 133250.04
17 洗衣机6.5KG 洗衣机 详见采购需求 219 178073.28
 合计金额小写: 2790222.64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柒拾玖万零贰佰贰拾贰元陆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数量

单价

总价

1

CSFC20200101-01

1P空调挂机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KFR-23GW/DY-DA400(D2)

1、 能效等级:2级; 2、制冷量:2360W,制冷功率:670W 3、制热量:2680W,制热功率:700W 4、辅电功率:1050W 5、循环风量:540m3/h 6、能效比(W/W)3.52

7、定频

378

1916.64

724489.92

2

CSFC20200101-01

1.5P空调挂机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KFR-32GW/DY-DA400(D2)

1、 能效等级:2级; 2、制冷量:3390W,制冷功率:960W 3、制热量:3750W,制热功率:1045W 4、辅电功率:1050W 5、循环风量:630m3/h 6、能效比(W/W)3.53

7、定频

35

2081.20

72842.00

3

CSFC20200101-01

1.5P空调挂机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KFR-35GW/DN8Y-DA400(D2)

1、 能效等级:2级; 2、制冷量:3610W,制冷功率:1005W 3、制热量:4000W,制热功率:1115W 4、辅电功率:1050W 5、循环风量:650m3/h 6、能效比(W/W)3.59

7、定频

150

2274.80

341220.00

4

CSFC20200101-01

2P空调柜机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KFR-51LW/DY-PA400(D2)

1、 能效等级:2级; 2、制冷量:5250W,制冷功率:1545W 3、制热量:5800W,制热功率:1680W 4、辅电功率:1800W 5、循环风量:1000m3/h, 6、能效比(W/W)3.40

7、定频

34

3852.64

130989.76

5

CSFC20200101-01

3P空调柜机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KFR-72LW/DY-PA400(D2)A

1、能效等级:2级; 2、制冷量:7290W,制冷功率:2190W 3、制热量:8300W,制热功率:2250W 4、辅电功率:2500W

循环风量:1210m3/h, 6、能效比(W/W)3.33

7、定频

35

4820.64

168722.40

6

CSFC20200101-01

空调室外主机支架

长沙跃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C201AB

304不锈钢(工程量暂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

40

58.08

2323.20

7

CSFC20200101-01

墙孔

湖南爱尚科技有限公司

Φ63

Φ63(工程量暂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

80

48.40

3872.00

8

CSFC20200101-01

铜管加长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DA400、PA400

系列

包含保温、信号线等,(工程量暂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

370

96.80

35816.00

9

CSFC20200101-01

燃气灶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JZT-B8L20XG

品符合GB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国家标准要求。

双灶:

1、 嵌入式开孔尺寸:开孔尺寸(mm):635*350R40 2、额定热功率:左/4.2kW12T), 3、钢化玻璃面板; 4、能效等级:1 5、热效率:65.6%,更节能省气;

219

508.20

111295.80

10

CSFC20200101-01

抽油烟机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CXW-200-J870F

1.产品尺寸:*深(mm)(701*415 2.风量:14m3/分钟; 3.电机功率:200W 4.风管直径:φ180mm 5.能效等级:1

6.噪音:55db

219

802.96

175848.24

11

CSFC20200101-01

冰箱1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BCD-220D/FA

1.总容积:220升,产品尺寸(宽×高×深)545*1767*596包含:冷藏室、冷冻室、变温室。 2.名称:三门冰箱,

3.直冷;

35

1829.52

64033.20

12

CSFC20200101-01

冰箱2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BCD-187F/A

1. 总容积:187升, 包含:冷藏室、冷冻室。 2.名称:两门冰箱, 3.直冷

184

1321.32

243122.88

13

CSFC20200101-01

电热水器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50-G30-20

1.名称:壁挂横式储水电热水器 2.规格:额定容量:50L; 3.额定频率或频率范围:50HZ 4.加热功率:2000W 5.控制方式:机械式 6.安全:带原厂防电墙

7.防水等级:IPX4 8.能效等级:二级 9.有漏电保护器

150

914.76

137214.00

14

CSFC20200101-01

电热水器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60-G30-20

1.名称:壁挂横式储水电热水器;

2.规格:额定容量: 60L; 3.额定频率或频率范围:50HZ 4.加热功率:2000W

控制方式:机械式 6.安全配置:带原厂防电墙;

防水等级:IPX4 8.能效等级:二级 9.有漏电保护器

69

1219.68

84157.92

15

CSFC20200101-01

电视机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43H3F

1.名称:智能LED液晶电视;

2.规格:43 英寸,壁挂式; 3.分辨率:1920*1080 4.CPU:四核

5.配置口:USB2.0*2 6.智能系统、WIFI 7.能效等级:二级

150

1219.68

182952.00

16

CSFC20200101-01

电视机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50H55E

1.名称: 4K智能LED液晶电视 2.规格:50英寸,壁挂式; 3.分辨率:3840*2160 4.CPU:四核, 5.GPU:四核

6.配置口:USB2.0*2 7.智能系统、WIFI

8.能效等级二级

69

1931.16

133250.04

17

CSFC20200101-01

洗衣机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XQB65-G1006

1.名称:全自动波轮洗衣机; 2.规格:容量6.5KG; 3.内桶材质:不锈钢 4.主要功能:浸泡洗,(重脏衣物去污快);风干(桶风干/小件衣物快风干);快洗(轻脏衣物快速洗)

5.常用功能:常用、标准、大物、单脱; 6.能效等级:三级

219

813.12

178073.28

合计总价:

2790222.64元

注:1、空调柜机专用开关(漏电保护器),采 用阻燃材质32 A,单价为60元/个,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数量按实计取。

2空调挂机自带铜管3米,柜机5米,超出部分按实计算

3、 电视机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原厂包装配套的材料费(含电视支架)、安装及调试费、超高增加费、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费、搬运及运输费、外包装箱盒垃圾清运费、配套服务费、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4、洗衣机及冰箱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原厂包装配套的材料费、安装及调试费、超高增加费、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费、搬运及运输费、外包装箱盒垃圾清运费、配套服务费、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不含专用洗衣机龙头、地漏。5燃气灶及抽油烟机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原厂包装配套的材料费(含止回阀、排烟管及管箍配件)、安装及调试费、超高增加费、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费、搬运及运输费、外包装箱盒垃圾清运费、配套服务费、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6、热水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原厂包装配套的材料费、安装及调试费、超高增加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搬运及运输费、外包装箱盒垃圾清运费、配套服务费、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固定家电须进场安装,整个项目供货期,包括供货、安装、验收等交货期 30 日历天。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交货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货(除包括家电指定产品外,还应包括配套的质量保证书、使用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品等)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包括家电的组装、布置、卫生清理并验收合格(交钥匙工程)。

(2)乙方所提供资料还需包含: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包括注有基本尺寸的总图、安装图、安装手册等图纸文件资料;甲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文件。

2、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保险费等费用及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万家丽中路支行(湖南爱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57760826001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行为或者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采购文件或者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时间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持续有效。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建设单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2、质保期限:免费质保期为2年,自安装、经甲方、建设单位书面验收合格且开始使用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甲方反映质量问题后4小时(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响应,一般问题2小时内解决,任何故障都应在12小时内解决)内派员修复或者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经合理催告仍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予以纠正(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修理、更换同款式同品质家电等),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部分进口部件、组件,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并按合同约定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乙方按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的约定完成交货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单后,方能视为乙方完成交付。乙方负责交付前货物的风险。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全部支付完货款后,享有货物的所有权;

(2)收到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及时组织验收小组验收;

(3)货到验收合格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付款要求向乙方支付货款;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履行完合同义务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2)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7.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建设单位、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延误超过20天的,建设单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建设单位损失。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建设单位、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建设单位、甲方指定期限内及时纠正,由此产生的逾期交货责任由乙方按不能交货部分款项2%/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未及时纠正的,建设单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建设单位的损失。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的其他违约按照采购文件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9月8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备注:本线上协议内容与本项目线下纸质版合同不一致、缺漏的,均以线下纸质版合同为准,纸质版合同内容详见本线上协议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 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3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三湘南湖大市场家电城AB栋1楼6号
法定代理人: 陈海龙 法定代理人: 谭兴旺
委托代理人: 胡利 委托代理人: 谭兴旺
电话: 0731-84873946 电话: 13975847522
传真: 0731-84873942 传真: 0731-8477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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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合同明细.xls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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