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转站渗滤液外运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7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206-thgc-g2024-0070
预算金额372.4万元
招标联系人殷裕0510-832010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燕0510-882263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转站渗滤液外运处置项目 JSZC-320206-THGC-G2024-007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5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6-THGC-G2024-0070 

项目名称:中转站渗滤液外运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372.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外运处置总价最高限价为273.309万元/两年(136.6545万元/年);外运处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70元/吨。注: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委托第三方提供20242026年钱桥街道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外运处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对钱桥街道生活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垃圾桶压缩车清洗水进行外运处置无害化处理),每天外运处置量约为1530吨(全年365天),全年外运处置量约为8038.5,最终结算以实际外运处置数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4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的方式,合同履约期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5.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保缴纳承诺函扫描件【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9.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身份证应为正面、反面)

10.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1.承诺书一/二/三(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 

方式:供应商可在项目公告附件中查看采购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项目采购,必须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从苏采云平台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2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QQ:田女士:3071474382 ;王先生:897651173。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 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大街141号

联系人:殷裕

联系电话:0510-83201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号

联系人:刘燕、周润杰、刘伶

联系电话:0510-88226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燕、周润杰、刘伶

电话:0510-8822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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