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长青公招(工程)2019-00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湟源县波航乡甘沟村高原美丽乡村及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 1 | 8008200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需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承揽范围;拟派本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8、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9、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10、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上述资料应扫描上传)。 11、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雇佣当地劳动力不少于50%的承诺函;不转包、分包、挂靠。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6-04 至 2019-06-11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号金座威尼谷2号楼2单元2233室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授权人使用CA锁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和单位介绍信领取图纸。图纸领取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号金座威尼谷2号楼2单元2233室(注: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网上报名和未在现场领取图纸而影响后续招投标工作的,后果自负);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6-25 09:00:00
七、 投标地址: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8号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6-25 09:00:00
九、 开标地址: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8号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湟源县波航乡甘沟村高原美丽乡村及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 40000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 | 8201 0000 0003 34268 | 转账 |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顺当
联系电话: 0971-6305309
传真: 0971-6305309
地址: 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号金座威尼谷2号楼2单元2233室
2、采购人名称: 湟源县波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971-2480081
传真: 0971-2480081
地址: 湟源县波航乡人民政府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湟源县财政局
联系人: 祁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971-2480721
传真: 0971-2480721
地址: 湟源县财政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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