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晋红189720365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潘家湾乡中心幼儿园共有在园师生约90人,其中在园进餐约90人,食堂供应两餐两点。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食堂物资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师生权益,现对我园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宜都市潘家湾乡中心幼儿园2023—2024学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八个项目包,同一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项目包进行投标。
  第一包:粮油类,代码01:大米、面粉、面条、碱水面、食用油
  第二包:肉品类,代码02:鲜猪肉及制品、鲜牛肉及制品
  第三包:禽蛋类,代码03:鸡肉、鸭肉、禽蛋及制品等
  第四包:水产品类,代码04:水产及制品等
  第五包:蔬菜类,代码05:叶菜、根茎、豆类及制品、菇菌、干菜等
  第六包:调味类,代码06:盐、醋、料酒、调味酱、芍粉、糖、香料、食品添加剂等
  第七包:其它类,代码07:饼干、蛋糕、面包、酸奶、瓜果等
  第八包:用品类,代码08:小型易耗厨具及餐具,清洗及清洁用品等
  (三)选取中标人数
  各包分别选取2名中标供应商,其中得分第1名为主供应商,第2名为备供应商。
  (四)供货期限
  物资合同供货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项目阐述
  (一)定价方法
  1.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食材的价格下浮率,并按照所有中标供应商的最高下浮率配送。
  2.价格计算方法: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官网公布的生活必需品价格×(1—下浮率)。如果官网未公布价格,或公布的价格与本地同期市场平均价有较大出入,则由学校组织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确定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再按最高下浮率下浮结算。但无论用什么方式,结算价格都不能高于本地同期市场平均价。
  3.原则上一周一定价,特殊情况可以两周一定价。
  4.投标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5.幼儿园在验货称重时须扣除保鲜水、过量包装的重量。
  (二)订货安排
  1.甲方每天下午5: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三)交货要求
  l.乙方送货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物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食用农产品一票通》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
  乙方供货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符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检测、溯源要求。
  3.符合卫健、教育等部门规定的营养健康要求。
  不得提供以下食材:
  l.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二的食材。
  2.转基因食品等有争议的食材。
  3.其他禁止进入校园的食材。
  (五)发票要求
  乙方必须为对公账户并提供财政、税务等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宜昌市范围内有相应的实体经营场所、仓储设施、配送条件(跨区域组织食材供应的网上销售公司不得参与)。
  7.供应商若中标必须足额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8.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程序
  1.报名备案。投标人应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进行报名,报名备案后方可具备投标资格。若提供文件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⑴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⑵法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及授权证书;
  ⑶县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距本次报名起始时间6个月及以内为有效。
  ⑷生产或养殖类企业需提供与所投各包项目对应的生产许可证、屠宰许可证或动物防疫合格证。
  ⑸流通类企业需提供与所投各包项目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另附生产或养殖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屠宰许可证或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址同报名备案的时间和地址相同。(注:可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与本公告进行链接,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编制投标文件。
  ⑴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格式见附件3):
  ①投标函
  ②报价表(须单独密封)
  ③配送服务承诺书
  ④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⑤资格证明文件
  ⑥诚信证明
  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中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的不需提供)
  ⑧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暂时没购买的附中标后购买承诺)
  说明:其中任何一项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⑵投标文件样式、签署和密封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l份,副本1份。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②投标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法人公章;正本中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副本可以正本复印而成。
  ③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书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④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加盖法人公章才有效。
  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封面均需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⑥投标文件应按招标人规定的顺序制作目录并标明页码,并装订成册,否则将被拒绝。
  ⑦投标文件信封封口必须用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
  ⑧报价表必须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能生效,否则作废标处理。
  4.参加开标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和授权证书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验证),逾时将被拒绝投标。
  (三)投标样品
  l.预包装食材带外包装送样,散装食材不送样。
  2.送样时间、地点以招标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样品当场带回,中标人的样品留存在招标单位,验收货物时将进行比对,货品不相符一律作退货处理,如遇存在假冒伪劣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终止合同。
  四、串标、投标人不足的处理
  如发现投标人串标或投标人少于三名,招标人将宣布此次招标失败,投标无效,并退回巳收到的相关投标文件,采取重新招标或另行决定采购方式。招标人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无效投标的认定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法人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完整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7.中标人与其它投标人串通进行投标的;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的。
  六、评标办法
  此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七、中标人的确定
  按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先后次序,在公示3天无异议后,各包分别选取第一中标人为主供应商,第二中标人为备供应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弃标,则按评标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供应商。
  八、招标活动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备案
  时间:2023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
  地点:宜都市潘家湾中心幼儿园。
  (二)领取招标文件:同上
  (三)实地考察
  时间:2023年8月25日进行实地考察,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6日9:00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宜都市潘家湾乡中心幼儿园总务室。
  (五)开标
  时间:2023年8月26日9:00
  地点:宜都市潘家湾乡中心幼儿园会议室。
  联系人:彭晋红,联系电话:18972036592
  宜都市潘家湾乡中心幼儿园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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