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990100Z20231407892
项目名称: 锅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0000
需求详情:
黑河市看守所1台 黑河市拘留所1台 新生派出所 1台 西峰山派出所1台 卧牛湖治安派出所1台 西岗子派出所1台 二站派出所1台 交警支队西岗子中队交警支队公路巡逻大队 1台 机场路中队1台 交警支队五道壑洛执法站1台 交警支队穆子沟执法站1台 交警支队红旗大队1台 交警支队四嘉子考试场2台 共14台锅炉 对14台锅炉进行资产拍卖,代理费由成交方承担,黑河市公安局无需支付相关费用
服务周期: 3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河市公安局
联系人: 孟宪君
联系电话: 13804831799
联系座机: 0456-2655123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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