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辰核心区10、13号地块六期项目配电系统局部改造工程
金额
787.5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xzb2023057
预算金额787.58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利亨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工022-2696998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0
公告正文
北辰核心区10、13号地块六期项目配电系统局部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LXZB202305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辰核心区10、13号地块六期项目配电系统局部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87.5847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利亨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内容:项目涉及发电机组基础拆改、地下室电缆、变电室电力系统、室
外电缆等改造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送电相关手续,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施工工
期: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施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辰核心区10、13号地块六期项目配电系统局部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辰核心区10、13号地块六期项目配电系统局部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
工;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均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
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2)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
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投标截止时间
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
个月的资信证明;
6、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
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
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
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09 时00分到2023年08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3日16时00
分获取方式: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
按照“七、其他”,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文件的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
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
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扫描成一个
PDF 发送至我单位邮箱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
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
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800 元/本。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可简写)。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
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
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
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利亨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26969988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3-1-125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7
电子邮件: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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