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440203-04-01-777920
预算金额556.09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工0751-838387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工189242104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1
公告正文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工程外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工程已由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440203-04-01-7779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矿区。
2.2工程建设规模:计划建设一级泵站和二级泵站和沿途输水管网输送至生产厂区。一级泵站负责从水源地南水河取水,通过真空引水设备将水引入泵站,并通过水泵将水提升至一定压力后,输送到二级泵站调节水箱,水箱设置沉淀滤沙池,转至清水箱经二级泵进一步加压后,将水输送到矿区1000立方米水池。沿途采用DN200-PE-2.0MPa管道进行输送管道设计流速1m/S。
项目编号:GDZGJL-CGZB-2024080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60,934.59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5,111,399.08元;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267,393.00元,工程勘察费为人民币¥182,142.51元。投标人对建安工程费、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费进行下浮率报价。此项目包含青苗补偿,场地拆迁等等一切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暂定85个日历天,其中:
(1)勘察工期:5个日历天。
(2)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
(3)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具体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合同。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2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4.2.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等工作。
2.4.2.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放线测量和规划竣工测量;供水方案修改及比选;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检测方案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编制;施工图优化并配合送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必须是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重新绘制的图纸);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编制;第三方监测及检测技术要求编制;勘察技术要求编制;管道试压冲洗消毒方案;组织各专项评审会议;协助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报建手续;管线规划报建;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现状管线保护及迁改方案编制;涉河(湖)范围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
2.4.2.3施工部分: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合同要求完成新装管道试压、冲洗、消毒、代缴耗水费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工程验收通过、移交、结算、资料整理、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专业协调及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等,以及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道路及原路设施安全评估、燃气及油管保护及监测、交通疏解、路面修复、土建、设备安装施工、管线保护、落实海绵城市要求等工作。
2.5前期服务机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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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6.2施工的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7施工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措施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现场整齐有序,各种标志牌齐全醒目,施工操作规范,保持现场和生活区环境卫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2.1】、【3.2.2】和【3.2.3】资质:
3.2.1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3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
① 国内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方为准。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①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任务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②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任务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承接每一类任务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①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须具备:市政类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须具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7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8.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8.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
4. 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4.2 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10月11日
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10月16日
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如投标登记成功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少于3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现场获取: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10层招标代理所办公室(进门左手边)
2) 邮购获取:填写公告附件《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及购买招标文件应持相关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gzbdls@163.com) 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20-28129688-90864/18924210408,曾工)。投标人必须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未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应持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4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家,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11时00分;
地点为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10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gjl.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8.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无。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1-8383876
地址:广东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韶关大道35号众创中心21楼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工、曾工    联系电话:020-28129688-90864/1892421040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
 
(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51-8383876
地址:广东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韶关大道35号众创中心21楼
 
招标人: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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