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秦创原“创业者港湾”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391.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m-202310g-yx138
预算金额391.5万元
招标公司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郝斯威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星182945092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2024-2025 年度居民区建筑垃圾清运外包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HXM-00-20231013-1078
勤铭建设
Qinming Construction
采 购 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岳阳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 10 月
(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09 时00分到2023年1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3
年11月06日17时00分持相关资料在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沣惠南路18
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3 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将不再发售资格预审文件。2、售价
伍佰元整(¥500.00元),售出不退。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要求:请携带单位介绍信、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与申请人资格要求中1-4项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相关原件(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后退还),若为联合体参与申请时需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 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3 室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七、其他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泾大道与沣安路交汇处西南角丝绸之路贸易产业
中心1-B楼16层
联系人:郝斯威
电 话:029-380667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3 室
联系人: 杨星
电 话: 18294509236
电子邮件: 30832216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草)
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将面向大、中、小、微型各类企业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0-17 至 2023-10-24,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现场:上海市松江区茸兴路 288 弄 1 号楼 603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现场:上海市松江区茸兴路 288 弄 1 号楼 603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 95763 进行咨询。
2、本项目除网上申请外,合格的供应商须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下核验材料扫描 件发送至邮箱(1256433861@qq.com),仅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核验通过的供应商参与投标:(1)营 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2)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 权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最近一个月社保缴纳 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邮箱验证时间:9:00-16:00,上述资料请供应商按序号对文件进行命名,扫描件清晰可辨 认,统一为 PDF 格式压缩后进行发送。
3、如需纸质采购文件,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600 元/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岳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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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 343 号
联系方式:021-57822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兴路 288 弄 1 号楼 603 室
联系方式:021-57780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楚霞
电话:021-577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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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名称 | 编列内容 |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2024-2025 年度居民区建筑垃圾清运外包 |
项目编号 | 详 见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 代 理 机 构 内 部 项 目 编 号 :QM-202310G-YX138) | |
资金状况 | 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 | |
采购人 | 采购人 |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岳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 343 号 邮编:201600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1-57822241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兴路 288 弄 1 号楼 603 室 联系人:杨楚霞 电话:021-57780331 传真:021-57780331 | |
合格供应商 | 资质条件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特定条件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是否接受联合磋商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供应商提疑事项 | 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疑或书面递交至上海市松 江区茸兴路 288 弄 1 号楼 603 室 | |
答疑会 | 不集中组织召开,若有疑问或澄清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 构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答疑内容或澄清内容 |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 | |
磋商有效期 | 90 天 | |
承包范围 |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承包管理。 | |
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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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开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山支行 户 名: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5013 1000 6821 4258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出票人必须 与投标人相一致,并在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及标包(如果有)。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报价承诺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 责人签字或盖章; 2、报价函: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其他签字盖章要求:加密上传的电子文件及书面文件均应 按本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的要求签章。 如为联合体投标签字盖章均应为牵头单位盖公章及牵头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投标 |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和地点 | 1、响应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 本次磋商采用网上磋商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 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 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 系统提交。 (2)书面响应文件(按要求签章,供存档使用):共 4 份,1 正 3 副,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 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装订(投标文 件应采用双面打印。) 2、地点: (1)书面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松江区茸兴路 288 弄 1 号楼 603 室。 (2)电子招标投标网址:(3)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 95763 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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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请至松江区茸兴路 288 弄 1 号楼 603 室现场参加 磋商会议,本次磋商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磋商 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 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磋商会议。届时请 供应商代表持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 磋商。 |
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前需提交的 材料 |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以下资料: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证明; |
投标报价 | 预算金额:391.5 万元,最高限价 391.5 万元。超过此限价的 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 人或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依法组建 |
评审方法 | 见《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 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 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 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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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 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4、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的采购的 2024-2025 年度居民区建筑垃圾清运 外包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及财库〔2018〕2 号规定服务类招标 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 行的通知》(2020 年 11 月)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2021 年 2 月)的规定,本项 目 招 投标 相 关 活 动在 上 海 市 政府 采 购 云 平台 ( 网 址: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政府采购云平台是由 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 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云平台的 有关操作方法可以观看线上直播培训回看,也可登录采购云 平台查看培训操作手册或培训操作视频。本次招标必须网上 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字认证证书(CA 认证证 书)。 2、供应商应自行配备网络终端,并确保网络终端的运行稳定 与安全。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并保存磋商文件,采购 公告要求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前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验资 格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先行登记后 下载磋商文件。 3、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使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提 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所有资料。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 商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上传完毕后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单 位予以签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上签收过程所需合理操作 时间,否则应承担未能及时签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4、响应截止时间以网上计时为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 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签到,如超过 30 分钟签未在电子招投标 系统签到成功(以系统签到记录为准),则视供应商放弃参 与该项目投标,不予参与解密流程,其投标文件不予参与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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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审。 5、电子投标文件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 交,纸质投标文件(如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6、对于供应商操作失误、网站系统故障等技术性问题导致的 投标失败或者招标失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7、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 项目所产生的影响。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上海市政府 采购云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3)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 响。 (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 8、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 95763 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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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 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 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适用范围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
1.2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 采购。
1.3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 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 采<2014>27 号)、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0 年 11 月)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2021 年 2 月)的规定,本项目招投 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 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 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形式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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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应持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 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 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 库<2013>189 号)。
2.8“磋商响应方”指已报名登记的供应商。
2.9“报价人”指已报名登记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10 “语言”响应文件及报价人与采购单位之间的与响应文件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须使用 中文。
2.11 “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政府采购网的门户网站(www.zfcg.sh.gov.cn)。是 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磋商响应方的确定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报名参加。
4、服务提供时间和地点要求
5.1 完成时限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5.2 交付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5.3 磋商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 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
(2)供应商进行项目踏勘、项目演示、陈述答辩会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 与此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支持文件和手册将归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岳阳街道办事处所有。
(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现场环境,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 勘,或与采购人或代理公司联系,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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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4)踏勘现场后,采购人将组织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5、知识产权说明及投标方案专利权说明
5.1 知识产权说明
(1)磋商的工作方案的工作构思和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2)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该成交方案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 权指控,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采购 人的损失。
(3)采购人在对成交方案进行优化时,在事先征得未成交的供应商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了 使用费后,可以部分采用该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方案,该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 于侵犯该方案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5.2 投标方案专利权说明
1、投标设计方案的设计构思和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该设计中标方案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 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 用,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3、采购人在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时,若在事先征得未中标的供应商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 付了使用费后,可以部分采用该未中标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该未中标的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 第三方关于侵犯该方案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 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二)采购信息说明
6、采购信息的内容
6.1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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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审办法
6.2 报价人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技术要求等。6.3 报价人应认真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采购单位 提出,以便补齐。
7、质疑
7.1 磋商响应方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7.2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附件 范本,下载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在线服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 事实依据;
e 必要的法律依据;
f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 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 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 内补齐的,磋商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必须在上述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7.3 评标结果在 www.zfcg.sh.gov.cn 采购结果公告栏目公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存在质疑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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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应商,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须知第 7 条要求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向 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
质疑电话:021-57780331 ;传真: 021-57780331。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兴路 288 弄 1 号楼 603 室。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8.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或在磋商过程中向磋商小组提出。
8.2 对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单位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及/或 修改,也不需要进行其它答复的,可以不予答复;采购单位决定对其答复的,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 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的,则相 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8.3 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单位或磋商小组均可对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补充 文件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按照 8.2 款方式将澄清或修改内容通知所有磋商响应方。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
8.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5 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 决定延长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并按照 8.2 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磋商响应方。
8.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 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8.7 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 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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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9、要求
9.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9.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9.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9.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响应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标书两部份构成:10.1.1 资信及商务文件(含商务响应文件和有关证明文件):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报价函;
(2)磋商承诺书
商务响应文件编制综合说明;
(3)(4)报价一览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5)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6)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拟投入主要人员简历表;
(7)(8)报价及明细表。
项目要求按上述内容编制商务标书,如有需说明的其他事项,一律写入“商务响应文件编制综合 说明”内。
2.相关证明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内);
(3)供应商绿化市容部门颁发的《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类别及专业包含生活垃 圾清扫,日常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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