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编制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评价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报名中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编制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评价公告
预算金额:¥100000
竞采最高限制:¥100000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br>项目需求详情
同江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位于同江市通港路横江口西端南侧松花江干流同江市城区段堤坝外侧(紧邻堤坝),属“十四五”国考断面,于2001年6月份建站正式运行,水站配置了9参数监测仪器,承担松花江末端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水站现业务用房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329平方米,独立3层建筑,总面积614.7平方米。建站时业务用房位于现用房南侧约30米,为面积约60平方米的独立单层建筑。水站的现用采排水管路于建站时铺设,位于松花江干流同江市城区段堤坝处,管路穿过堤坝底部进入松花江干流采排水,长度约130米。为保障水站采排水设施正常采排水,在保留原管路的情况下,拟采用顶管穿堤施工作业方案在原管路附近重新铺设采排水管路,为保证冬季不上冻、春季不被冰排撞毁,需至少在全年最低水位线下2.5米处顶管铺设约160米长的采排水管路。采购需求是中标方需按照《同江市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河湖办联发〔2023〕1号)整治要求,完成对同江断面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现有两处站房和现用采排水管路及拟建采排水管路的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评估审查、审核。编制的防洪评价报告和审查结论意见必须要符合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销号标准,同时负责完成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销号工作。
展开
项目名称:编制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评价
服务周期:5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最低价相同的情况,按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服务方案的优劣,以及投标文件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判,最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竞采最低限制:¥9900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通港路横江口西端南侧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24 19:58:50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27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7-24 16:58:50
采购编号:HLJGCYC12010000Z20231364256
采购单位: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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