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晋县城市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工程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审批投资审字[2021]181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5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2-08-01

本招标项目 宁晋县城市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审批投资审字 [2021]1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2.1.2建设内容:该项目工程选址覆盖县城范围内和化工园区的主要街道。利用现有灯杆966根安装雾森系统99套,平安路、九河大街建设雾桩97个。主要包括:智能控制柜、雾化器、主管道、支管道、控制系统、实时监控系统等。2.1.3工期:2022年9月30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1.1.2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1.1.3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1.1.4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3.1.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03 00:00 至 2022-08-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25 15: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麻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兴宁街48号 地址: 邢台市青青家园西区环保局综合楼411
邮编: 05555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王永涛 联系人: 柴华英
电话: 17732977264 电话: 13231943884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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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支行
帐号: / 帐号: 881281200200000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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