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785.00元
招标公司五华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荟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小姐0753-2299563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441424-2023-01790 二、项目名称:五华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电子物证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8号移动大楼 4,473,8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电子物证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多层物证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3,362.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实验室数据分析台式电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43,964.8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取证工作站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458,301.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数码相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6,437.17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数据勘察箱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261,279.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手机智能检材柜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4,439.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防磁防静电柜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4,490.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碎纸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3,045.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5,368.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视频分析系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410,061.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人体工学椅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4,706.03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三人取证桌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6,785.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打印矮柜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4,286.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设备矮柜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4,275.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2TB固态硬盘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1,494.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存储阵列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97,977.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蓝光光盘刻录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4,414.00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监控摄像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5,609.00
1-2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恢复大师系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107,776.00
1-2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远程取证系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195,541.00
1-2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电子数据分析软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1,331,487.00
1-2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手机云数据取证系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194,504.00
1-2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网络监测系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67,910.00
1-2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反电诈智能化平台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1,246,37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广锐、李高原、吴舒艺、黄平、聂亚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0.8%;500-1000万元:费率为0.45%。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电子物证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 4.279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电子物证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通过 通过 46.80 38.00 9.95 94.75 1 1
广东致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8.20 14.30 9.95 42.45 2 2
广东骅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7.60 14.30 10.00 41.90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华县公安局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214号
联系方式:0753-4185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万荟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
联系方式:0753-2299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姐
电话:0753-2299563
广东万荟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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