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车辆段和控制中心食堂通风改造工程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JHW-GC-BJ-BL020-00-2022-0018
2022年车辆段和控制中心食堂
通风改造工程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委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车辆段和控制中心食堂通风改造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 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风水电设备设施维修。
6.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沈阳地铁十三号街车辆段、桑林子车辆段、滂江街控制中心共计3个场区内食堂烹调间及燃气入户间通风系统改造等工作。(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小写:49,000.00元)。
8.施工地点:沈阳地铁十三号街车辆段、桑林子车辆段、滂江街控制中心 。
9.施工工期:自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 30个日历日。
1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
11.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 2022年3月11日10:00 时,踏勘地点为沈阳地铁滂江街控制中心。合格供应商若未参加现场踏勘,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格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参与该项目踏勘的供应商须在踏勘时向甲方提供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格证,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要求,那么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同时甲方有权依据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作出警告处理。
现场踏勘应遵守以下要求:
疫情期间,执行防疫第一的原则。要求所有参加踏勘供应商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及运营公司发布的各项防疫规章制度。踏勘时为避免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踏勘人员不超过2人,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本人真实电话号码绑定的行程码、健康码,并配合测温登记。踏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证件、信息真实有效,可追溯,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详见附件二: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
2.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持有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供应商无权参加现场踏勘。
三、报价
(一)除满足报价原则(详见附件二: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
报价人须仔细核对“用户需求”内的所有要求,在充分理解并确认无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报价人在答疑及澄清时限内未对“用户需求”提出任何疑议,则其中选后视为能够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并按约定完成施工,如中选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能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及时完成施工,则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二)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3月14日11:3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2年3月15日16: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95%合同款。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无息)。
五、质保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并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间为起始日。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0.3 %的违约金(甲方可选择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若该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9%,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cg.sy-metro.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甲 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沈阳地铁大厦
邮 编:110141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22663144
2022年车辆段和控制中心食堂
通风改造工程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委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车辆段和控制中心食堂通风改造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 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风水电设备设施维修。
6.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沈阳地铁十三号街车辆段、桑林子车辆段、滂江街控制中心共计3个场区内食堂烹调间及燃气入户间通风系统改造等工作。(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小写:49,000.00元)。
8.施工地点:沈阳地铁十三号街车辆段、桑林子车辆段、滂江街控制中心 。
9.施工工期:自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 30个日历日。
1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
11.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 2022年3月11日10:00 时,踏勘地点为沈阳地铁滂江街控制中心。合格供应商若未参加现场踏勘,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格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参与该项目踏勘的供应商须在踏勘时向甲方提供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格证,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要求,那么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同时甲方有权依据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作出警告处理。
现场踏勘应遵守以下要求:
疫情期间,执行防疫第一的原则。要求所有参加踏勘供应商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及运营公司发布的各项防疫规章制度。踏勘时为避免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踏勘人员不超过2人,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本人真实电话号码绑定的行程码、健康码,并配合测温登记。踏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证件、信息真实有效,可追溯,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详见附件二: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
2.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持有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供应商无权参加现场踏勘。
三、报价
(一)除满足报价原则(详见附件二: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
报价人须仔细核对“用户需求”内的所有要求,在充分理解并确认无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报价人在答疑及澄清时限内未对“用户需求”提出任何疑议,则其中选后视为能够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并按约定完成施工,如中选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能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及时完成施工,则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二)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3月14日11:3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2年3月15日16: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95%合同款。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无息)。
五、质保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并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间为起始日。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0.3 %的违约金(甲方可选择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若该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9%,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cg.sy-metro.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甲 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沈阳地铁大厦
邮 编:110141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2266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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