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宜兴市芳桥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万元
招标公司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卞女士181683397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宜兴市芳桥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招标人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13.5万元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7招标范围和内容:屺山村、后村村、夏芳村37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升),主要建设道路、沟渠、田间林网等工程。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财政评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有水利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专业)。
3.6.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1标段的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2)条资料前往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代理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标段收取,售后不退)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 14时 00 分,地点为芳桥街道办事处多功能会议室(进入大楼严禁抽烟,若经工作人员劝阻后仍未整改,工作人员有权暂停其继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或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5)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设计费。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及“宜兴市芳桥街道官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2023年3月21日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宜兴市芳桥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招标人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13.5万元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7招标范围和内容:屺山村、后村村、夏芳村37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升),主要建设道路、沟渠、田间林网等工程。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财政评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有水利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专业)。
3.6.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1标段的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2)条资料前往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代理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标段收取,售后不退)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 14时 00 分,地点为芳桥街道办事处多功能会议室(进入大楼严禁抽烟,若经工作人员劝阻后仍未整改,工作人员有权暂停其继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或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5)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设计费。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及“宜兴市芳桥街道官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214200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卞女士 联系电话:18168339715 联系地址: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 邮政编码:214200 |
监管部门 |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0-87660315 联系地址:宜兴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01室 |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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