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永和南苑城管中队及永和南苑工作站加装室外电梯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ggwq001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工0551-653791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1-658650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永和南苑城管中队及永和南苑工作站加装室外电梯
原项目编号:2024AGGWQ00141
原公告日期:2024-09-2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永和南苑城管中队及永和南苑工作站加装室外电梯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GGWQ00141
各投标单位:
现对永和南苑城管中队及永和南苑工作站加装室外电梯(项目编号:2024AGGWQ00141)补疑如下:
1.招标文件项目概况中要求电梯是3层站,而在技术参数中却要求6层站1000公斤电梯。请问以那个为准?
答:以3层站为准。
2.付款方式较为苛刻,是否可以偏离或做修改:签订合同支付合同价款30%,电梯安装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80%,验收取证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100%(同期提供银行开具的3%保函);
答:付款条件修改为:合同签订支付合同价款30%,电梯安装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80%,验收取证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97%,余款待2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3.技术参数要求中操纵箱及召唤显示:轿内一体式304发纹不锈钢材质,不小于12寸液晶显示;轿底:采用大理石(拼花)地坪。因本次招标电梯载重轿厢尺寸限制,无法轿内安装12寸液晶显示,建议取消此条参数配置要求?
答:取消该参数要求。
4.本项目商务评分为最低价满分,该项目为市政重点工程,为公平合理参与本项目,建议修改商务评分修改为: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现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技术标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偏高1%扣0.2分,每偏低1%扣0.1分,不足1%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9.2.2商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中电梯主要部件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额定速度达到10m/(s含)得6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额定速度大于7m/s(含)得4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额定速度大于4m/s(含)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不累计计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注:(1)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电梯制造商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梯速的,需提供换证前的老证书。要求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法体现制造商客梯产品最大速度,以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体现的内容为准。
建议修改为:如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梯速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型式试验证书予以佐证。
答:予以修改。
6.此项要求调整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投标人为人员缴纳的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涉及到的卷帘门、店招店牌、地下管网、花坛拆除与恢复等为安装电梯的所有相关工作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8.磋商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永和南苑综合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653791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5865033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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