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招 标 人:临颍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招标人为临颍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
2.2项目编号:LYGC-2023-043
2.3建设地点:临颍县
2.4计划工期:
一标段(施工):18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施工工期+保修期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资金规模:约2100万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
2.8项目概况: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
2.9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标;二标段:监理标;
2.10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3年05月25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01日00时00分前下载。首次投标需通过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http://www.lyxggzyjyzx.com/)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系统用户注册”(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临颍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临颍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提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 06月1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详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在开标当天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评标时不再验证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材料扫描附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对其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5.2本项目将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及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
5.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由投标人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3年 06月14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临颍县教育局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395-8866508
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21757
监督部门:临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5-866279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要求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在交易系统内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系统内发布修改公告,但不指明修改问题的来源。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公告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
(2)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监理大纲;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按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自主报价,但不得超过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
3.4.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3.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公示期满没有质疑或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
(2)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应退还投标保证金。
(3)项目废标或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活动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3.4.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
(五)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和组织结构应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一致,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按废标处理。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编制电子加密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中。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章、单位公章),自行选择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
5.2 开标程序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1、点击开标;
2、进行在线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默认40分钟内解密完毕,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已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均在线解密成功,即默认解密环节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均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3、按照系统识别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评标后,提出评标报告。并按分值高低推荐1-3名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4)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所有评委打分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取至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1) 种方式:
(1)提请 漯河市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漯河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要求附相关材料,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六、监理大纲
第一节 工程概况
第二节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第三节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第四节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第五节 文明安全监理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第六节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第七节 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第八节 旁站监理措施
第九节 扬尘防控实施方案的控制措施和方法
第十节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监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企业情况对所要求证件可自行删减。)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本表后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时间要求:2020年至今)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扬尘防治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严格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办【2016】17号文件中规定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整治标准,做好
工程的施工扬尘和扬尘治理工作。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招 标 人:临颍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招标人为临颍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
2.2项目编号:LYGC-2023-043
2.3建设地点:临颍县
2.4计划工期:
一标段(施工):18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施工工期+保修期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资金规模:约2100万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
2.8项目概况: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
2.9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标;二标段:监理标;
2.10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3年05月25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01日00时00分前下载。首次投标需通过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http://www.lyxggzyjyzx.com/)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系统用户注册”(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临颍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临颍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提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 06月1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详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在开标当天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评标时不再验证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材料扫描附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对其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5.2本项目将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及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
5.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由投标人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3年 06月14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临颍县教育局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395-8866508
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21757
监督部门:临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5-866279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临颍县教育局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395-8866508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21757 | ||
1.1.4 | 项目名称 | 临颍县县直幼儿园迁建项目 标段:二标段 | ||
1.1.5 | 建设地点 | 临颍县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
1.3.2 | 工期要求 | 施工工期+保修期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工程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3 | 近三年财务状况 | 是指2020年、2021 年、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分包 |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 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 06月14日09时00分(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不超过工程造价的2%,不超过6000,本次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仟元整(¥6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等相关信息请从系统中获取,可参考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栏目下的《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指南》来进行保证金的相关操作,或直接访问接访问http://www.lyxggzyjyzx.com/dczsc/17003.jhtml。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保持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与银行付款回单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 6.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未按要求绑定,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及时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将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7.银行付款回单(如网上银行办理,回单须有银行标识和电子回单专用章)以及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共同作为保证金缴纳成功的有效依据(两者缺一不可)。供应商转账时,须在转款单“附言”部分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名称,格式:项目编号;(如:LYGC-2023-035;X标段)。 备注:《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处查看下载。本项目也可采取投标保函形式 投标人办理投标保函的应在2023年 06月14日09时00分前办理完毕,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保函的格式应符合建设部建市[2005]74号文件规定,担保的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投标人必须将此保函证明书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投标保函由担保公司负责办理。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由出具保函的担保公司承担保函赔付责任。 特别提醒: 投标人所选择的担保公司必须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开户行信息必须写全称,否则将无法正确退还投标保证金。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1、商务标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3.7.4 | 投标文件递交 | 线上递交,即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 | ||
4.2.2 |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
5.2 | 开标程序 |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1、点击开标; 2、进行在线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默认40分钟内解密完毕,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已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均在线解密成功,即默认解密环节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均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3、按照系统识别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评委5人,其中1名业主评委,2名技术评委,2名经济评委。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业主评委外,开标前依法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近年来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 ||
10.2 招标控制价 | ||||
| 招标控制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开标前七天公布。 | ||
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 | ||||
电子交易注意事项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该期间不能变更或延期CA)。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 。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3.4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参考《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开标会议中,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40分钟内,请投标单位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均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本项目为电子化评标,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为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不能清晰可辨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 ||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 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开标等。 | |||
10.5中标公示 |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该工程所发招标公告网络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 |||
10.6知识产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 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情形的也可以重新招标。 | |||
10.8同义词语 |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9监 督 |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10解释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不含税),由中标单位支付。 3、评审劳务费收取标准:评审(评审)范围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评标专家及相关人员的差旅费、劳务费、伙食费等参照豫财购【2017】9号文件和漯财购【2017】13号文件收取(不含税),由中标单位支付。 |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要求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在交易系统内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系统内发布修改公告,但不指明修改问题的来源。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公告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
(2)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监理大纲;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按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自主报价,但不得超过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
3.4.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3.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公示期满没有质疑或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
(2)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应退还投标保证金。
(3)项目废标或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活动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3.4.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
(五)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和组织结构应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一致,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按废标处理。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编制电子加密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中。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章、单位公章),自行选择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
5.2 开标程序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1、点击开标;
2、进行在线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默认40分钟内解密完毕,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已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均在线解密成功,即默认解密环节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均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3、按照系统识别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评标后,提出评标报告。并按分值高低推荐1-3名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 |||||
项目总监 | 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 |||||
信誉查询 |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 | | |||||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 |||
工期要求 | 施工工期+保修期 | | |||||
质量要求 | 合格工程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
2.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30 分 监理大纲: 50 分 其他: 20 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投标报价 (30分)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若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100%~90%(含100%、9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内所有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50%+招标控制价的50%。若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100%~90%时,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95%。 | ||||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时得满分30分;高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每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部分按比例折扣。 | |||||||
2.2.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50分) | 1、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6分) | (1)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3分)。 (2)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3分)。 | ||||
2、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6分) | 有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图、工期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6分)。 | ||||||
3、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6分) | 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有工程变更得管理方法、有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6分)。 | ||||||
4、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6分) | 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6分)。 | ||||||
5、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6分) | 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6分)。 | ||||||
6、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5分) | 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合理齐全、针对性强(0-5分)。 | ||||||
7、旁站监理保证措施 (5分) | 有旁站监理措施、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的得2分;旁站监理措施及旁站监理部位设置切实、合理、科学、有保证的加0-3分;没有此项叙述的为零分。 | ||||||
8、扬尘防控实施方案的监理控制措施和方法 (5分) | 有扬尘防控实施方案监理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得2分;扬尘防控实施方案监理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切实、合理、科学、可行的加0-3分;没有此项叙述的为零分。 | ||||||
9、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5分) |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是否合理且满足工程需要(0-5分)。 | ||||||
2.2.3 | 其他(20分) | 1、企业业绩 (4分) | 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得2分,满分4分。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 | ||||
2、服务承诺(9分) | (1)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优惠及服务承诺 (0.5-3分) (2)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的(0.5-3分) (3)质量保修期外的服务承诺(0.5-3分) | ||||||
3、组织机构 (7分) | (1)有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图;组织机构图设置合理并考虑到公司对现场监督管理的根据详实性得0-2分。 (2)各级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岗位职责明确,附人员执业证书齐全得3分,缺一个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3)造价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得2分。 | ||||||
1、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4)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所有评委打分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取至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 | |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1) 种方式:
(1)提请 漯河市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漯河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
3. 其他人员 | | | |
|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 |
2. 生活用房 | | | |
3. 试验用房 | | | |
4. 样品用房 | | | |
……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 |
6. 其他文件 | | | |
| | |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 |
2. 办公设备 | | | |
3. 交通工具 |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项目名称及标段 | | |||
投 标 人 | | |||
投标内容 | | |||
投标报价 | 报价大写 : ¥: 元 | |||
工期 | | |||
质量 | |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 编号 | |
备注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要求附相关材料,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六、监理大纲
第一节 工程概况
第二节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第三节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第四节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第五节 文明安全监理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第六节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第七节 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第八节 旁站监理措施
第九节 扬尘防控实施方案的控制措施和方法
第十节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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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监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企业情况对所要求证件可自行删减。)
姓名 | | 年龄 | | 学 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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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 | |||||
经营范围备注 | |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注:本表后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时间要求:2020年至今)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扬尘防治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严格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办【2016】17号文件中规定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整治标准,做好
工程的施工扬尘和扬尘治理工作。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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