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公司承建的 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 项目工程择优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并具有良好管理、较强施工能力的单位进行 ALC隔墙工程 专业承包,现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邀请招标。
一、招标须知:
1、本工程采用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上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招标文件在网上平台统一发布。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议后,最终确定 贰 家(根据工作量大小而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证书的相关资质等级;提交投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1)法人证件的有效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2)有关资质证件的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复印件。
(3)投标单位在参加现场开标时需携带二份投标文件需用A4纸打印并且装订成册。包封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密封章,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线上投标:
(1)投标人先在陕建电子商务平台www.sjyunc.com按提示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企业资质证照的原件扫描件的电子版,等待审核通过,审核通后可进入第2)步,已注册单位可直接登陆后进入第2)步;
(2)在【投标管理-我的投标】模块下签收招标文件;
(3)在【投标管理-我的投标-招标文件】里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
(4)在【投标管理-我的投标-投标文件】里填报价格,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书电子版,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投标,若提示投标成功,则线上投标流程结束。线上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4、投标单位在网上投标平台详细按招标要求投标,现场开标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网上投标内容一致,以确保投标有效,开标顺利。
5、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①收件人:崔旭
②地 点:温州鹿城广场四期项目部
7、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需交纳( / 元)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在正常招投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将无息退还,未按招标时间到达开标现场及招标文件领取后放弃投标的单位,此保证金不予退还。
8、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路与车站大道交叉口北侧
3、建筑面积:约26.19万㎡,层数: 地上79层,地下3层局部4层
4、筑物高度: 378.8 m
5、结构形式: 钢结构及核心筒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招标材料总清单: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量要求 | 备注 |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ALC) | B05/A3.5 200mm厚 | m3 | 600 | 合格 | / |
B05/A3.5 150mm厚 | m3 | 2000 | 合格 | / | |
B05/A3.5 120mm厚 | m3 | 300 | 合格 | / | |
B05/A3.5 100mm厚 | m3 | 300 | 合格 | / | |
B06/A5.0 200mm厚 | m3 | 1000 | 合格 | / | |
B06/A5.0 150mm厚 | m3 | 10000 | 合格 | / | |
B06/A5.0 120mm厚 | m3 | 2000 | 合格 | / | |
B06/A5.0 100mm厚 | m3 | 1000 | 合格 | / | |
B06/A5.0 200mm厚 | m3 | 3500 | 合格 | 电梯井道内墙体 |
三、招标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1、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含图纸及规范详细做法)ALC隔墙工程施工。
2、具体招标工作内容:
(1)ALC工程图纸的优化、排版、修订,提供ALC工程材料的出场规格、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工程资料,ALC工程过程和竣工验收保证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规范要求及资料的提供。
(2)含材料包括但不限于:ALC板材材料、粘接材料、填缝材料、板缝挂网材料、连接构件、洞口加固等施工所需材料及其他相关辅材的生产采购制作安装(热镀锌方钢立柱、方管钢梁、扁钢、角钢等具体选用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等。
(3)含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安装、材料运输、装卸、场地内材料转运、楼层上料、组拼、墙面开洞、板缝处理、构件连接、安装线盒线管开槽、门洞口支撑加固(后开门洞口由开设单位支撑)、墙体混凝土反坎、圈梁等制作、成品保护等。
(4)乙方所有的机械、材料、施工机具、托盘、脚手架等自行采购、保管,堆放位置甲方指定。
注:施工的工期满足规范标准及甲方工期节点要求。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试验费用、包资料(进场合格证及出场报告各8套)、包成品保护、包测量放线及实测实量、包洞口预留、包节能(消防)验收通过、包维修、包工完场清等。
4、拟采用品牌及质量要求:ALC的主材和辅材,均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板(NALC)构造详图》03SG715-1;《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2008等)。
四、结算方式及付款:
1、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验收合格工程量结算。由工长填写《工程分包任务书结算单》,预算员负责工程量的审核,质量员负责工程质量评定,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最终考评审核,材料员负责材料盈亏管理审核,以上人员审核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确认后报公司经理审定,送公司相关部门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任何无公司经理签字的经济文件均不具备任何效力。
2、付款:
按月结算,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后,每1个月付款一次,支付已结算且完成甲方财务挂账总金额的70%;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且完成甲方财务挂账总金额的85%;待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且完成甲方财务挂账总金额的95%;剩余5%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无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甲方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商业承兑、陕建筑信等融资供应链方式进行支付,如采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陕建筑信等融资供应链方式支付时,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单价内。
3、税票约定:
乙方必须按甲方付款比例及节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及税金缴纳按工程当地税收管理政策执行。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税务报验登记手续,甲方见发票付款。如乙方不能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乙方出具虚假发票,甲方即对乙方处以虚假发票金额15%的罚款(最低不少于5000元),同时,乙方需重新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发票,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付款,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包含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报送花名册、考勤表、进场安全教育表及安全交底复印件(四表相符),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支付工程款。
金额包含ALC板材材料、含粘结材料、含填缝材料、含施工所需其它辅材、含材料运输费用、含制作安装、含材料转运、含墙面开洞、含板缝处理及连接构件、含后开洞洞口加固热镀锌方钢立柱及方管钢梁(或扁钢)制作安装等本招标文件中提及的所有费用。
五、工期要求:
2024年11月10日计划开工;2025年12月10日完工。(其中包括非人为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的工期在内);工期每拖延一天招标方将对投标方处以 5000 元/天的经济处罚,并在合同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