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铅山优质综合学校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上投铅山优质综合学校建设项目已由铅发改投字[2018]6号文件批准,招标人(建设单位)为铅山县上投教育有限公司。根据上投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纪要、 上投集团董事会核准意见,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建设。
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受铅山县上投教育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建设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本建设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上投铅山优质综合学校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
2.2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用地共分两块,一块选址位于铅山县峰顶山路南侧、陈康伯路西侧,葛仙山路北侧,费宏达道东侧;一块选址位于铅山县葛仙山路南侧、陈康伯路西侧,瓢泉路北侧。
2.3 标段划分
整个建设项目作一个标段。
2.4 项目概况
本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用地面积105219.1平方米,具体见招标文件附件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规划用地红线图等材料。
2.5 招标内容
上投铅山优质综合学校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
设计范围:在方案设计基础上开展建设项目总价包干部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装修装饰设计(除教师公寓外)、总图设计等工作;
采购范围:建设项目总价包干部分建造过程中设备、材料、服务、施工等采购;
施工范围:建设项目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除教师公寓外)、室外景观、市政公用工程及其他建设、消防、人防、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验收要求完成的所有建设内容。(依据招标文件、方案设计、工程设计任务书中约定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总价包干工程、暂估价工程、暂定金额工程)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标准与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
2.7 招标金额
设计费用:480万元(承诺报价);
工程费用:约4.3 亿元(招标最高限价和费用组成见招标文件)
2.8 要求工期
18个月(含设计工期)。
2.9 资格审查方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款支付方式:节点/里程碑式付款(即本项目不采用月进度付款,按照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节点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与计划见招标文件)
2.10投标设计要求和设计补偿
1、本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在投标时总价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需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图设计和基于此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报价参与投标。
2、本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提供设计补偿费:招标人根据专家委员会技术标评分结果,给予技术标评分前四名的设计单位中除中标单位外的未中标的三名投标人按评分高低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补偿。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本建设项目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参与项目投标报名、开标会等招投标全过程相关事项,采用委托代理人方式需提供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其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2016和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自投标报名日起(含投标报名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同时按饶府办字【2011】20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承诺函兵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也可以与本节资格条件第9条合并出具承诺函),承诺自身无本条以上所列情况,且中标后会根据相关规定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后期查询到投标人出现本条以上所列情况之一,即取消中标资格。
5、本建设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不超过三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果两家施工单位或两家设计单位参与组建联合体,取资质较低的作为本次联合体资质。)
6、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需为施工单位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EPC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施工单位)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并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施工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施工单位)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并无在建工程,并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
注:EPC项目总负责人可直接作为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单位注册,并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
(4)采购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项目管理、经济、采购、施工等专业相关高级以上职称,并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
(5)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施工关键岗位:施工单位需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劳动合同,且要求承诺八大员未负责其他在建项目。其中安全员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C 类证书;
设计关键岗位:设计单位需派出一名一级注册结构师参与负责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其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注册,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
(6)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6个月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注: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报名时凭该省市取消文件可以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只有五大员未设置八大员的省市,凭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只提供五大员岗位证书。
投标报名时提供的符合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后期开标时不允许修改或补充,否则视为无效标。
8、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开标时提供江西住建厅官网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材料可开标时作为资格审查材料提供,报名时无需提供)
9、投标申请人需出具法人承诺函:承诺投标期间不得出现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不得出现转包、挂靠等违法或违规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对带来的经济损失要求经济赔偿,同时投标单位需承担并解决其违法或违规行为带来的经济和劳务等纠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另外招标人将其违法或违规行为上报相关监管部门。法人承诺函需独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注:开评标时需出示的证书、证件、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投标人必须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认可。
3.2投标申请人其它需具备的合格条件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工程类业绩时间都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类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已竣工类似单项合同公共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1万平米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4.3亿及以上工程业绩(达到80%即符合);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加盖了图审单位章的主要施工图纸原件中任意二种证明材料原件,同时业绩均需提供查询网址并打印以便查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全国范围内主持设计过类似单项合同公共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1万平米以上工程设计业绩(达到80%即符合);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加盖了图审单位章的主要施工图纸原件中任意二种证明材料原件。
注:开标时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所有材料为原件。
投标人所提交的施工业绩材料应在公告发布前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查询,投标人提供的外省项目的企业施工业绩,应当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一经查实,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依法处理。
四 投标报名要求
4.1 报名方式
1、本建设项目为纸质评标,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为五个工作日,按北京时间计算(国庆法定节假日七天除外);
3、报名及出售地址:上饶市铅山县铅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联系方式: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周经理,电话:18370393111;
注:招标文件及附件报名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另行统一通知,统一发放。
4.2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提供具备被授予合同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中财务要求的财审报告、信誉要求的信誉承诺函;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如果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
5、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的招标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报名时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后期开标时不允许修改或补充,否则视为无效标);
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7、资格条件要求的法人承诺函;
8、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以下5钟材料中其中两种):
(1)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原件。
9、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加盖了图审单位章的主要施工图纸原件其中两种;
10、其它证书证件要求:
注:报名时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需登记入册,后期开标时不允许修改或补充。
4.3 其他注意事项
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时间与流程将在招标文件或补充公告中说明;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铅山县上投教育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城区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0793-80903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00号
联 系 人:周先生,电话:1837039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