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都区2023-2025年度县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2023-2025XXBY-2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025xxby-2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联系人谷颖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靖玉琴133581304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8
公告正文

江都区2023-2025年度县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

2023-2025XXBY-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江都区2023-2025年度县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 /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批准,项目业 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江都区2023-2025年度县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江都区县道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沿线安全设施以及相关内业资料的编制等;本项目为道路养护工程,施工段面分散,工作连续性强。

本次招标为:2023-2025XXBY-2标段:包括交安设施管理维护项目,计划投资约450万元。

计划工期:2023年31日~20262月28日,1096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路交安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内容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厅网站下载)。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表4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相关部门限制市场准入的,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155号

联系人:谷颖

电话:0514-86510630

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1号

联系人:靖玉琴

电话:13358130411

邮箱:2392690895@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本次采用网上预约,预约时间为2022年12月2817时00分至2023年1月5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39269089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a、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b、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11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五楼开标四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c、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122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