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崇川区58号办公大楼外墙砖及幕墙玻璃检查及修补工程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金额
9.6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2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幸0513-826777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崇川区58号办公大楼外墙砖及幕墙玻璃检查及修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本项目估算投资约96228.85元;
(3)招标内容:南通市崇川区58号办公大楼外墙砖及幕墙玻璃检查及修补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以及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 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家,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东北楼2楼201室(崇川区桃坞路4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7、投标保证金
递交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800元/投标单位;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3-890887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通市光华大厦A座706室
联系人:徐幸
电话:0513-82677799
电子邮箱:99072842@qq.com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崇川区58号办公大楼外墙砖及幕墙玻璃检查及修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本项目估算投资约96228.85元;
(3)招标内容:南通市崇川区58号办公大楼外墙砖及幕墙玻璃检查及修补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以及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 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家,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东北楼2楼201室(崇川区桃坞路4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7、投标保证金
递交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800元/投标单位;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3-890887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通市光华大厦A座706室
联系人:徐幸
电话:0513-82677799
电子邮箱:990728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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