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050023060800230001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喜平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恒志18690242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伊州区城市公共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 65050023060800230001)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年伊州区城市公共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0023060800230001)已由哈密市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区发改城建【2023】9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000.0 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哈密市
2.项目规模: 对辖区居民小区、城乡片区公共安全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修复提升。配备城市维护设备设施 10台,对破损道路及老旧地下管网等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视频监控电力通信等线路 30千米、停车场 2 处等配套设施,同时对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及民生事业领域短板进行新建及改造建设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0023060800230001001
标段(包)名称: 2023年伊州区城市公共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对辖区居民小区、城乡片区公共安全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修复提升。对破损道路及老旧地下管网等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视频监控电力通信等线路 30千米、停车场 2 处等配套设施,同时对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及民生事业领域短板进行新建及改造建设等。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 工程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② 工程施工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与联合体成员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注: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2022年度审计报告汇算未完成,提供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信用要求:提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网页查询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5)其他人员要求: ① 施工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②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③ 设计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④ 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⑤ 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6)联合体要求: ①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近期社保证明(具体时限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要求: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4日到 2023年07月06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采用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1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5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3031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银行电汇(从其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转出)、银行保函或出具保险保单也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电子保函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支付费用,其他账户支付无效。
5、各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提供近期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现场请携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新疆哈密市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03室
联 系 人:冯喜平 联 系 人:蔡恒志
电 话:0902-2252517 电 话:186902426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36057883@qq.com

 
2023年06月1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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