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特种设备内部检验检测实训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4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nzx-20230281
预算金额430万元
招标联系人钱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特种设备内部检验检测实训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30281
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内部检验检测实训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项目预算:430万元
最高限价:430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特种设备内部检验检测实训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教学设备系统、故障模拟系统、培训平台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之日起180日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如为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获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或牵头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或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实施环境复杂,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5.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5.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
5.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信用承诺制
6.1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6.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建邺区嘉陵江东街三号8楼
联系人:钱工
联系方式:025-86673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12室
联系方式:陆工、025-84207240-6002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话:025-8420724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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