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天翼云省级MSP生态合作伙伴招募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天翼云省级MSP生态合作伙伴招募 创建日期: 2023-07-04 17:31:27 是否终止: 否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天翼云省级MSP生态合作伙伴招募(项目编号:CTZM0100-2023-8888) | |
结果公示 | |
按照招募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募结果如下: | |
标包 1: | |
第一合格候选人: | 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 |
第二合格候选人: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三合格候选人: | 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第四合格候选人: | 上海闻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第五合格候选人: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标包 2: | |
第一合格候选人: | 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 |
第二合格候选人: | 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第三合格候选人: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第四合格候选人: | 上海闻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标包 3: | |
第一合格候选人: | 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第二合格候选人: | 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第三合格候选人: | 上海均瑶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第四合格候选人: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五合格候选人: | 上海闻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标包 4: | |
第一合格候选人: | 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第二合格候选人: |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合格候选人: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第四合格候选人: | 上海闻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第五合格候选人: | 易士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
标包 5: | |
第一合格候选人: | 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 |
第二合格候选人: | 上海均瑶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第三合格候选人: | 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第四合格候选人: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五合格候选人: | 上海闻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标包 6: | |
第一合格候选人: | 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第二合格候选人: |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合格候选人: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第四合格候选人: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五合格候选人: | 上海闻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标包 7: | |
第一合格候选人: | 千云(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合格候选人: | 上海闻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标包 8: | |
第一合格候选人: |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第二合格候选人: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合格候选人: | 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第四合格候选人: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五合格候选人: | 中宇联云计算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标包 9: | |
第一合格候选人: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合格候选人: | 千云(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三合格候选人: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第四合格候选人: | 上海闻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期: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07日,共3天。 | |
公示期间,招募合作伙伴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合格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募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招募合作伙伴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招募合作伙伴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募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联 系 人: | 刘相成 |
联系方式: | 021-62265210 |
招募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2023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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