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即S363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宋剑飞158724992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朗132127282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即S363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段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建设模式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5.824km,共包含2条线路,主线起点秭归县屈原镇新滩,与屈原集镇至新滩公路对接,桩号 K5+835,向西沿江而上经白沱1#隧道(1565m)、白沱2#隧道(2687m)穿越山体,出隧道后在 K10+582 处下穿灵观台大桥,止于刘家坝香溪河大桥桥头接线南侧,与接线平交,桩号 K10+962,全长 5.127km;支线起于主线桩号 K10+622.307 处,起点桩号为ZK0+000,由南向北,在 K10+740 处与主线分离,后沿山体布线至香溪河大桥东岸引桥处,采用路基下穿引桥,后回头展线,沿山体布线至香溪河大桥东岸引桥北侧。止点与桥头接线平交,止点桩号为 ZK0+697.264,全长 697.264 米。
施工标段概况
2.2本工程监理服务期:
总监理服务期6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4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2.3监理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施工一标段和二标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与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工作。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资质、财务、人员、信誉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可使用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6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2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yich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宋剑飞
联系电话:158724992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472号洪广宝座A座14层
联系人:张朗、郭栋、谭莉
电话:13212728217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建设模式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5.824km,共包含2条线路,主线起点秭归县屈原镇新滩,与屈原集镇至新滩公路对接,桩号 K5+835,向西沿江而上经白沱1#隧道(1565m)、白沱2#隧道(2687m)穿越山体,出隧道后在 K10+582 处下穿灵观台大桥,止于刘家坝香溪河大桥桥头接线南侧,与接线平交,桩号 K10+962,全长 5.127km;支线起于主线桩号 K10+622.307 处,起点桩号为ZK0+000,由南向北,在 K10+740 处与主线分离,后沿山体布线至香溪河大桥东岸引桥处,采用路基下穿引桥,后回头展线,沿山体布线至香溪河大桥东岸引桥北侧。止点与桥头接线平交,止点桩号为 ZK0+697.264,全长 697.264 米。
施工标段概况
标段号 | 桩号起止 | 公路等级标准 | 路线 |
一标段 | K5+835-K7+526 | 二级公路标准 | 路线全长1691米,其中含白沱1#隧道(1565m) |
二标段 | K7+526-ZK0+697.264 | 二级公路标准 | 路线全长4133.264米(主线3436米,支线697.264米),其中含白沱2#隧道(2687m) |
2.2本工程监理服务期:
总监理服务期6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4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2.3监理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施工一标段和二标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与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工作。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资质、财务、人员、信誉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可使用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6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2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yich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宋剑飞
联系电话:158724992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472号洪广宝座A座14层
联系人:张朗、郭栋、谭莉
电话:13212728217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需满足: 1、具备合法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完成过 1个公路工程隧道施工监理业绩。 |
注: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可提供①或②。业绩时间认定: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①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业绩, 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屏(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陆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 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②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原件的扫描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 2021年未被交通运输部门普通公路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为 D 级。(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提供查询截图) (4)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html/mh/index.html)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①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2022年1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上传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分公司缴纳社保予以认可)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