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1500001304n00012x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境内
项目类别:能源项目工程类,项目内容: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已在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编码2409-150926-04-01-784633,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察哈尔右翼前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一)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境内。本项目拟规划为500MW风光储新能源基地,其中风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400MW,光伏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100MW,储能项目建设规模300MWh,场内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及其220kV送出联络线,通过220kV线路接入天皮山220kV变电站。
(1)本标段风电部分混排安装单机容量10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电站,总装机容量400MW。
(2)本标段光伏部分总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约120.58MW,安装单晶双面光伏组件约20万块。
(3)本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储能系统和氢能实证基地同场建设。
2.2项目规模:500MW风光储新能源基地,其中风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400MW,光伏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100MW,储能项目建设规模300MWh。
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招标采购。
EPC总承包标段一:40万千瓦风电场区、10万千瓦光伏场区、集电线路、施工道路、检修道路、升压站、配套储能、220kV送出联络线(线路长度约1公里)、预留氢能实证基地接入端口等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
EPC总承包标段二:新建一座新能源科创中心,包括综合楼、公寓楼和培训中心3个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物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含各建筑物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与防雷接地。
2.3计划工期: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1月30日,工期309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本标段为EPC总承包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包括风电场、光伏区、集电线路、场内外交通工程、升压站、配套储能、预留氢能实证基地接入端口等)的所有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含政府及专项验收)、合规性手续办理(详细划分界限),按照蒙西电网相关要求,负责提报竣工及移交生产资料、涉网设备质量评估报告报送,同时进行工程相关外部协调等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仍然在投标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
风电场、光伏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储能区、站区总平面设计(含科创中心、氢储系统)、220kV升压站、新型电力系统实验实证平台、预留氢能实证基地接入端口、进站道路、施工道路、检修道路,含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概算编制并委托第三方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及设计优化需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实施。承包人需完成技术交底、设计工代,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全容量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2)设备、材料供货
投标人承担本标段所需风电场、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电缆(含光缆)、电缆终端(中间)接头、220kV升压站、新型电力系统实验实证平台、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功率预测设备、风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等)、升压站及场区视频监控系统、远程集中监控子站系统、计算机监控与保护、通信、通讯及计量设备等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备品备件等,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接货、报关及移交等工作。
甲供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含配套箱变)、光伏组件、钢结构光伏组件支架、主变压器、GIS设备、储能系统设备。
甲供材料:风电场区及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电力电缆。
本标段甲供设备、材料按招标文件附件10设备、材料暂估价清单以暂估价形式计入投标总价。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投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不含科创中心)施工,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电力质监部门、电网公司及地方相关部门所有专项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职评措施实施、安评措施实施,消防、防雷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及部分项目开工前行政许可文件。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生产标识等规范要求的、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的以及属地政府和招标人要求的所有标志标识材料购买、制作、挂牌等所有工作。
(4)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定值计算、升压站涉网试验、35kV电缆交接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风电场、光伏区、储能系统、新型电力系统实验实证平台、箱变、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及电网侧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场站内所有设备需满足第三方检测要求,无条件配合第三方完成一次调频、SVG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电能质量入网参数测试、有功、无功功率控制测试,机电模型控制器参数测试,电磁模型半实物参数测试,新能源场站建模(两种模型),频率电压适应性等工程所需的测试及调试。无条件配合第三方公司向电网提供相应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数据、模型。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蒙西电网、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调试定值、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5)负责完成风电场站、光伏场站、储能系统、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新型电力系统实验实证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6)负责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证明、消防、质监、计量、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负责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含并网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网络安全、电力业务许可等)。
(7)负责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
(8)负责办理升压站、储能区不动产权办理。
(9)负责项目范围内大件运输道路的平整及处理。
(10)负责项目建设运输所需场内外的交通运输新、改、扩建及道路修复等工程。
(11)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12)负责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建设【符合《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技术要点(试行)》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使用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施工现场施行门禁管理,设置必要的打卡及人脸识别系统。
(13)负责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符合《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要求)】。要求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反恐设施满足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14)负责智慧能源场站(含5G覆盖)建设【符合《新能源场站5G络覆盖技术要点(试行)》要求】。
(15)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程资料归档进度须与工程建设进度一致并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制度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16)进场道路、供水工程、供电工程、通信与通讯工程、场区围栏设施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7)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是对招标范围的细化与补充,是本招标范围的一部分。
(1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6款”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是招标范围的一部分。
(19)本标段与其他标段的工作界面:
a.与储能设备标段分界:
一次分界点:储能系统集装箱内设备之间、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其它设备的电缆及附件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二次分界点:储能系统设备之间的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由招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其它设备的电缆及附件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b.与EPC二标段分界:
建筑工程以科创中心综合楼、培训楼、公寓楼室外散水、台阶为分界点,电缆沟(隧道)出建筑物外墙2m为分界点,分界点以外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
所有室外井(池)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以给排水系统建筑物室外第一个检查井为分界点。
科创中心综合楼、培训楼、公寓楼建筑安装(水暖电照)、电气连接以建筑物总配电(箱)柜电源下口接线端子为分界点,分界点以外及接口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施工;与升压站相关的电气一次、二次设计、施工调试、设备材料采购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
所有科创中心综合楼、培训楼、公寓楼通讯、火自报线缆联接工作由EPC二标段承包人负责。
(20)负责招标范围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工作。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招标范围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为本单位),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及不在使用有效期内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的风电EPC(或风光同场项目)总承包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需提供EPC总承包合同或企业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2024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
3)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2024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体风电项目达到招标装机容量(400MW风电)及以上且单台风机容量在1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勘察设计业绩至少1个。(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合同首页、签字及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关键内容,提供至少一张有效的所提供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EPC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体项目300MW及以上风电总承包EPC(或风光同场项目)业绩至少1个。(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合同首页、签字及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关键内容,提供至少一张有效的所提供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以上两项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且合同不可共用,单体项目400MW及以上风电总承包(EPC)业绩可视为设计业绩,提供联合体EPC业绩的投标人应为牵头方。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本项目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 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哈尔右翼前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土贵乌拉镇红卫街与解放路交叉口南240米处发改委四楼东侧办公室
联系人:冀先生
电话:15849142482
电子邮箱:5452264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313611213
电子邮件:aip_zhang@chng.com.cn
9. 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
投诉受理联系人:付宁
投诉受理电话:0474-8321739
投诉受理邮箱:wsfgwxnyk@163.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10. 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附件:
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