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南和区中水回用二期工程(郝桥污水厂至粮食库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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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4523003001 | ||||||||||||||||||||||||||||||||||||||||||||||
招标内容: | |||||||||||||||||||||||||||||||||||||||||||||||
南和区中水回用二期工程(郝桥污水厂至粮食库标段)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区中水回用二期工程(郝桥污水厂至粮食库标段)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加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主要新建铺设PEDN400中水管网12806米,郝桥污水处理厂内新建中水回用泵站一座。
建设地点:南和区郝桥污水处理厂内至中兴东大街粮食库路段。
计划工期:211日历天。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0:00至2024-09-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10- 10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2)建设单位:康云飞 招标代理机构:乔晓静(招标小组负责人)、苏芹芹、张婷婷(招标小组成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邢台市南和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康云飞,受理电话:0319-4649619);河北众信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乔晓静,受理电话:0319-3210062,邮箱:hbjcgc@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4561722 电子邮箱:nanhe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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