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浑南区IPv6 融合部署及创新应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112-00009
二 、 项目名称:浑南区IPv6 融合部署及创新应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区IPv6 融合部署及创新应用项目
供应商名称:明阳产业技术研究院(沈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88号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60,197,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浑南区IPv6融合部署及创新应用项目(C17020000互联网信息服务)
服务范围:1、IPv6深化部署:在构建包括IPv4/IPv6过渡服务、IPv6网络核心服务、IPv6集成管控及边缘服务体系基础上,完成政务外网及智能体数据中心、视频专网、物联网(含NB-IoT)、教育城域网及人口健康信息网IPv6部署。 2、综合管廊IPv6融合应用:结合浑南区现有及在建综合管廊应用需求,在IPv6深化部署基础上完成浑南区综合地下综合管廊IPv6应用支撑平台、融合应用系统的开发及IPv6融合应用试点实施。 3、IPv6创新试点:采用IPv6+、零信任架构(ZTA)、软件定义边界(SDP)及微隔离(MSG)技术,结合现有网络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现状,进行IPv6创新试点,包括Srv6多网融合试点、IPv6安全自组织网络试点。 4、IPv6安全及运维体系:面向IPv6深化部署及多网融合,建设全局性IPv6安全和运维支持体系,包括IPv6安全感知及主动防护、IPv6自动化运维平台。
服务要求:1、在合同签定后18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工作。其中: — 6个月内完成IPv6深化部署部分建设。其间中标人须配合采购单位顺利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 — 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其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综合管廊IPv6部署及整合应用、IPv6创新试点、IPv6安全及运维体系等的系统开发、部署实施及相关系统集成,具备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对项目的验收条件。 2、我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的复杂性,按照相关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提出具体管理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项目软件开发、设备供货及工程实施质量,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日常组织、管理、知识产权、沟通与协调、验收及文档等项目具体管理工作。 3、拟派项目实施团队中,人员配置应科学、合理、有效,应充分保证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中标人需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具体组织和实施,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统一管理和调配。 4、我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系统整体测试方案,保证各系统连接正确,运行及数据传输正常;系统测试方案内容完整,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方案分单元测试、子系统测试、整体测试等内容。 5、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项目验收,均按照国家对试点项目有关管理规定。中标人应为采购单位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承担必要的业务协调、材料编制,以及及项目中期检查、验收所需的其它技术工作。 6、在项目实施达到试点项目验收要求后,经采购单位同意可以进行项目初验收。项目初验收根据合同、技术方案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初验合格后项目中各系统开通试运行,在所有功能技术指标达到合同要求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向在关部门申请项目最终验收。 7、我公司在项目验收(包括初验及终验)之前须按上述验收规定提交详细的系统验收报告、验收方案及其它相关文档,在采购单位批准验收并通知中标人后执行。 8、跟据《中央网信办等12部门联合印发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试点名单》,2023年3月1日前完成本项目国家中期检查评估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编制、验证测试环境搭建等工作。 9、2023年3月31日前根据国家中期检查评估的有关要求,完成IPv6深化部署支撑体系软件开发工作并具备系统演示条件。
服务时间:1、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免费质保期:3年。
服务标准:1、在服务期内,涉及货物按照原厂货物的国家三包售后服务予以执行。国家、行业或生产制造厂商对质量保证期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取其最长时限;没有规定的,不少于12个月。 2、在服务期内,我公司免费承担本项目全部供货设备、系统及工程的现场保修服务。我公司为此应建立必要的配件库存及故障期间的替代设备,配置相应的技术力量,保证项目范围内全部硬件、软件的稳定运行。 3、在服务期内,我公司承担整体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日常运行检查(巡检)、软硬件故障处理和恢复、突发事件处置时的现场技术保障工作。 4、我公司提供运维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5、在服务期内,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做出诊断报告、解决问题并排除故障。 6、在服务期内,我公司根据项目售后服务的实际需求,派驻至少4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采购单位,其中至少2名为参与软件开发与实施的技术人员,负责在现场监测系统运行,承担各项售后服务所需之现场支持工作,采购单位为中标人的常驻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场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爱萍、杜文建、金雅乔、杨晓林、历苏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 024-83786969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23787733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237877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 IPV6.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