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司法政法装备采购(GLZC2019-J1-12057-GXKW)成交公告
金额
18.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zc2019-j1-12057-gxkw
预算金额18.32万元
招标公司永福县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周翠华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巧云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详见公告内文的委托,就“司法政法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LZC2019-J1-12057-GXKW)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LZC2019-J1-12057-GXKW

项目名称:司法政法装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方式:0773-286069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详见公告内文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GLZC2019-J1-12057-GXKW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9月16日

成交日期:2019年09月25日

总成交金额:18.321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内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19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20%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晚霞、刘保奇、周翠华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永福县司法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9月16日就一批司法政法装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司法政法装备采购(编号:GLZC2019-J1-12057-GXKW)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夏装短袖

88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

夏装长袖

88

3

警用T恤

88

4

作训服

88

5

秋夹克

44

6

秋执勤服

44

7

秋常服

88

8

冬常服

44

9

警用羽绒服

44

10

多功能防寒服

44

11

奥康皮鞋

88

12

警用毛衣

88

13

领带

88

14

标志

88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7个日历日内。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息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9月16日。

四、谈判日期:2019年9月24日。

评审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9号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杨晚霞(组长)、刘保奇、周翠华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远大服饰贸易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醴陵市船湾镇船湾村双凤组16号

3、成交金额:壹拾捌万叁仟贰佰壹拾陆元整(¥183216.00)

4、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质保期:

项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质保期

7

秋常服

远大风采/量体规格

88套

296.00

验收合格后一年

9

警用羽绒服

远大风采/量体规格

44套

370.00

12

警用毛衣

远大风采/量体规格

88件

263.00

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总收费金额为:贰仟壹佰玖拾玖元整(¥2199.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为: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20%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永福县司法局

地址:桂林永福县

联系人:周翠华 联系电话:1807731001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号

项目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0773-899839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永福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永福县司法局或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内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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