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上证链电子签约系统支持及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采招2023-205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鸣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老师503383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2
公告正文

2023年上证链电子签约系统支持及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采招2023-20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上证链电子签约系统支持及优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内容:2023年上证链电子签约系统支持及优化项目,主要对
上证链电子签约平台功能、性能及用户体验等方面进行优化,并持续推进系统
信创国产化和商用密码适配改造,依据交易所及行业相关政策安排加强系统安
全加固,完成系统对于用户场景对接适配性改造,增强系统适用性。2.项目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3.服务期限:项目开发服务期限
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中标人需在该期限内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招
标人全面验收;维保服务期限为自项目全面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4.本项目
预算金额:150万元(含税)。5.最高投标限价:150万元(含税),其中中级J
AVA开发工程师岗位最高投标限价为3.2万元/人月;中级前端开发工程师岗位最
高投标限价为3万元/人月;高级测试工程师岗位最高投标限价为3万元/人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上证链电子签约系统支持及优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上证链电子签约系统支持及优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企业经营良好;
2.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
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承诺近三年(自2020年2月
1日以来),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
得参加本次投标:
第一,被法定有权单位认定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
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二,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三,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其在劳务合同纠纷中存在过错,构成违约
并应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被列入过“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
第五,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
违约记录;
第六,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
投标人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的承诺,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或服务时,不存
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
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
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
为合同附件。
5.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下属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清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
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如下
资料:1.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委托授权人领取招标文件的,
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承诺近三年(自2
020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
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第一,被法定有权单位认定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了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二,被法
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三,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其在
劳务合同纠纷中存在过错,构成违约,并应承担主要责任;第四,被列入过“
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第五,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
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第六,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其他重大不良诚
信记录情形;投标人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的承诺,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4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或服务时,不
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
的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5.投标人应提供书
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6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非联合体投标,不分包、转包。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
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同时投标
7.招标公告的附件:保密承诺函。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17楼A室领
O
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注:①投
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
以投标文件为准。③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
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17楼A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17楼A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台https://www.shbtpm.com”发布,以上信
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2.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37号楼
联系人:蔡鸣
电 话:021-68607292
电子邮件:mcai@ss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17楼A室
联系人: 汪老师
电 话: 50338362
电子邮件: zxb_nin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保密承诺函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诺人”)拟参加2023年上证链电子签约系统支持及优化项目(以下合称
为“本项目”)的投标,特出具本保密承诺函。
1.本承诺函提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为进行本次招投标,以任何媒介
方式(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方式)提供给承诺人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
型号/清单、文件拷贝、图纸、政策信息及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任何数据。
2.承诺人保证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诺人的原因且以招标人认
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的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2.1承承诺人保证对保密信息妥善保管,仅为完成本次招投标之目的而正当使用,未经招
标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保密信息做出任何其他目的的披露、使用和处分,包括
但不限于向第三人泄露、扩散,向各类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
互联网站、论坛等)和公开场合透露或公布等。
2.2承诺人保证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一样的勤勉职责保护
招标人的保密信息,并且只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确有必要知晓该信息的承诺人的雇员、高级
管理人员或董事,且该等人士已事先同意受本承诺函条款的约束。
2.3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承诺人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
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被没收投标保证金。(2)按本项目
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承担违约金。(3)按对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本承诺函或保密信息的披露未做出任何关于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的规定或做出任何该
等暗示,也不得解释为招标人有义务向承诺人提供信息。
4.本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并且承诺人已经为出具本承诺函获得一切
必要授权。
5.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诺人的原因且以招标人认
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
承诺人(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二O二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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