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8月14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8月14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 SQ-2023-124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型醇胺及绿色新材料产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型醇胺及绿色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二乙醇单异丙醇胺设计能力为3万吨/年,聚羧酸母液设计能力为2万吨/年,外加剂设计能力为3万吨/年,助磨剂设计能力为2万吨/年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总投资2.54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型醇胺及绿色新材料产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型醇胺及绿色新材料产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具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服务业绩。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行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具有类似项目报告编制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经验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服务业绩,须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合同扫描件。如投标单位提供的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出具承诺书,并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时间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单位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0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从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8日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须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络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10时30分
七、其他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型醇胺及绿色新材料产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专家论证等。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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