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蕲春县张桥金矿区域历史遗留污染源调查与治理项目地表污染水体处置及污染底泥、尾矿砂脱水干化工程 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张桥金矿区域历史遗留污染源调查与治理项目地表污染水体处置及污染底泥、尾矿砂脱水干化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SD202311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1760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张桥金矿区域历史遗留污染源调查与治理项目地表污染水体处置及污染底泥、尾矿砂脱水干化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41.162817(万元)
6、最高限价:341.162817(万元)
7、采购需求:
对蕲春县张桥金矿区域历史遗留污染源调查与治理项目相关区域地表污染水体处置及污染底泥、尾矿砂脱水干化等施工。涉及地表污染水体处置11288.03 m3、水塘底泥脱水干化20515.78 m3、河道污泥脱水干化6366.98 m3和水库岸堤尾矿砂及底泥脱水干化25194.25 m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45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项目的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4)信誉要求:(需提供相应承诺)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在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存在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下载。
3、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4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81号
联系方式:13907254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易事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蕲阳北路188号
联系方式:15571367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1557136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