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肃北现代农业(羊)产业园附属工程
发布时间:2023-04-11 11: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省级肃北现代农业(羊)产业园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
省级肃北现代农业(羊)产业园附属工程已由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批字〔2022〕159 号、〔2023〕44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一般债券资金及县政府逐年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级肃北现代农业(羊)产业园附属工程
2、建设单位:肃北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3、建设地点:省级肃北现代农业(羊)产业园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工程在省级肃北现代农业(羊)产业园新建净化水厂、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各一座,对园区内道路、管网、用电线路、园区大门、温室、绿化等进行改造。
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4日
计划总工期:142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以省级肃北现代农业(羊)产业园养殖区东围墙为界线,其中:
施工一标段:完成省级肃北现代农业(羊)产业园养殖区东围墙以西片区的道路硬化工程;铺设上下水管网工程;亮化工程:安装路灯、庭院灯;净水车间一座;修建138.30平方米清水池一座;修建122.40平方米送水泵房;绿化工程:挖土外运、 种植土回填、种植苗木、绿化给水工程、硬化铺装工程;
施工二标段:完成省级肃北现代农业(羊)产业园养殖区东围墙以东片区的道路硬化工程;铺设上下水管网,开挖土石方工程;亮化工程:安装路灯、庭院灯;修建371.25 平方米垃圾中转站;绿化工程:挖土外运、种植土回填、种植苗木、绿化给水工程、硬化铺装、电缆敷设工程;大门翻新:跟换钢骨架工程。
8、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 人)、资料员(1 人)、机械员(1 人)、材料员(1 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6、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文件内所有资料、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省级肃北现代农业(羊)产业园附属工程共分为二个施工标段,每个投标人仅对公告中的其中一个施工标段提出申请,多申请无效;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有上述情况者只能由其有独立法人或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须知:
1、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23年04月11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七、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方法
各投标人于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6日17时00分,须通过“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投标企业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资格预审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
投标人在网上登记成功后,于2023年04月16日17时00分前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的扫描件,以PDF格式为准,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邮箱号:915393578@qq.com(逾期未按时发送,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信息表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发送回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内。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资格预审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并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肃北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联 系 人:马占军
电 话:173********6801
地 址:肃北县党城湾镇党金路24号
代理机构:甘肃华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志琴/杨斌德
电 话:157********7331/17325139468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瓜州路16号
监督部门:肃北县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0937-8128378
2023年04月11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 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