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首批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txy202414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国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胜男1590438555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1
公告正文
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二期)首批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TXY20241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为2024022922010003101174文件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长春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二期)首批监理。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建设规模: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充电桩约2000个(首批)及配套供配电、监控、通信、消防及相关附属设施。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及保修阶段监理。2.5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 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 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 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 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员2人。
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 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 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合格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 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 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7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 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 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为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 台(网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13开标室。
5.2 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 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 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会议中当场提出,非远程开标会议中提出的开标异 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 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及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长春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
联 系 人:吴国伟
联系电话:0431805193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5室
联 系 人:李胜男
联系电话:1590438555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联 系 人:李胜男
联系电话:1590438555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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