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63.6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6022022bcs00058
预算金额64.56万元
招标公司朔州市朔城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0349-222791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耀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先生13353505050
中标公司山西恒力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63.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6022022BCS00058
二、项目名称: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 636800 | 山西恒力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朔州市建设北路东侧 | 91140600798254439U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乔树峰 | 晋214090910815 |
蒙建军,张志平,刘志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相关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36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朔州市朔城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
地 址:朔州市朔城区
联系方式:0349-2227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耀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朔州市开发区东方明珠源小区3楼
联系方式:13353505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13353505050
附件信息:
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pdf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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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
项目
项目编号:1406022022BCS00058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朔州市朔城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山西耀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
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4-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5-
第四章合同..........................................................................................................-36-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1-
第六章评审办法...............................................................................................-101-
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
分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6022022BCS00058
项目名称: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5600元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采购需求: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
叁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2年09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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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在本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处点击“获取采购文
件”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上发布。
2.投标文件须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
3.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
4.标书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投标人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进行
网上解密。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
投标无效。
5.开评标期间,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大厅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做好评标期间的澄清等
工作。
6.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
主体库免费注册。
7.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投标人注
册。
8.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省平台)和0349-8852268(朔州平台)
9.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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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朔州市朔城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
联系方式:0349-2227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耀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朔州市开发区东方明珠源小区3楼
联系方式:13353505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33535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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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或要求 |
1.2.1 | 项目名称 | 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
1.2.2 | 项目编号 | 1406022022BCS00058 |
1.2.3 | 采购内容 | 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
1.2.44.5.2 | 最高限价 | 645658.66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1.2.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6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朔州市朔城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地址:朔州市朔城区联系方式:0349-2227916 |
1.2.7 | 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山西耀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朔州市开发区东方明珠源小区3楼项目联系人:孟先生电话:13353505050 |
1.2.8 | 交易方式 | 电子交易 |
1.2.9 | 电子交易平台 |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 |
1.2.10 | 工期 | 30日历天 |
1.3.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3.2 | 采购组织类型 | 分散采购 |
1.7.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1.8.1 | 进口产品磋商响应 | 不允许进口产品 |
1.11.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本项目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方式:集中统一组织、不记名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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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或要求 |
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注: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 | ||
1.12.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本项目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供应商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方式:集中统一组织、不记名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注:参加磋商前答疑会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14 | 是否具有行业特殊情况 | 是,理由为:否 |
1.17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金额:7000元。交款方式:保函,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18:8081/G2)关注本项目,选择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保单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保证金不做统计,按未递交计算。注:请在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
2.1 | 支持本国企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本项目只允许中国境内工程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允许境外工程供应商参加,理由为: |
2.1-2.10 | 是否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是(详见第二章第2.1、2.2、2.3、2.4、2.5、2.6、2.7、2.8、2.9、2.10款相关规定) |
4.1.1 |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 |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 |
4.2.2 |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 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具体组成内容详见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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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或要求 |
4.2.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组成)。其中:▲1-6“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制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5)磋商响应供应商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声明函: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 ||
4.3 |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 本项目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交易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将予以拒收并提示。 |
4.4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形式 | 电子签章。按《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电子签章)。 |
4.6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
4.7.1 |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 |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传输递交后,还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但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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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或要求 |
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 | ||
4.7.2 |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未加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bfbs”。以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
4.7.3 |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存储、份数、密封包装、标识、递交接收 | (1)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存储:以U盘或光盘介质存储;(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1份;(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标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标识或盖章的视为未递交。(4)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等方式送达至采购组织机构,送达时间以采购组织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未递交,建议供应商提前3日办理邮寄事宜。 |
4.7.46.3.1 |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 供应商传输递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已按规定递交了合格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组织机构将拆封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并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未按规定递交合格“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视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成功,供应商可以进入后续评审。 |
5.1.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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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或要求 |
5.2.1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
5.3.1 | 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将予以拒收。(2)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传输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提示:供应商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要求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
6.1.1 | 磋商时间 | 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6.1.2 | 磋商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
6.2.2 | 磋商邀请 |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
6.3.1 | 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 | 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线发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启动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程序;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解密通知发出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按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备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 |
7.7.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 |
7.7.2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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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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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评审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
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磋商文件规定项目的评审。
一、总则
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磋商小组将对经磋商确
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根据商务技术、最后报价情
况由各成员独立记名打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磋商响应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最后报价分
二、评审程序
2.1评审前
组织磋商小组签到、核对评委身份,推选磋商小组组长,由组长召集成员阅读
磋商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了解采购项目基
本情况、磋商有关事项等。
2.2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符合性审查
2.2.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磋商小组首先依法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
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供
应商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所递交的资
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磋商响应供应
商的法律责任。
(1)磋商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磋商小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
理(无效投标),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2对符合资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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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3《商务技术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
理:
(1)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2)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3)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或《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
(5)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
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6)磋商响应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
(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
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10)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2.4《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
理:
(1)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
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2)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磋商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的;
(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拒绝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的;
(5)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或《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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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
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9)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磋
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磋商响应供应商
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3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澄清、说明或补正
2.3.1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线询标的方
式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3.2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
分网”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
字。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3评审过程中如有商务技术、报价磋商的,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汇总所有变
动情况及要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线询标的方式与每个供应商分
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要求磋商响应供应
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须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磋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回复时间为30分钟。
2.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
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线询标的方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6按磋商程序规定开始并完成磋商。
2.3.7所有磋商结束后,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确定提交最后报价
的时间,并告知相关供应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
在线上传最后报价(须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3.7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中国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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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网山西分网”在线进行的,将采用书面(含邮件)形式进行。
2.4磋商响应文件的错误修正
2.4.1《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投标函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
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备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按本章节第2.3.2款的规定经磋商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响应供应
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2.4.2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正、副本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
本为准。
2.5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评分
2.5.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符合性
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价与评分。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
将独立对每个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磋商响应供
应商的得分。
2.5.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
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情形
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
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2.6修改评审结果
2.6.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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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6.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当场修
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2.7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磋商小组根据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最后报价得
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最后报价和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记名
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2.7.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
供应商。
2.8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起草评审报告,磋
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或加注电子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
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9重新评审
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组织
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将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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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30分) | 报价部分(30分) | 报价部分(30分) |
投标价格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
商务资信部分(10分) | 商务资信部分(10分) | 商务资信部分(10分) |
商务资信部分 | 8分 | 磋商供应商类型项目业绩情况:提供自开标之日起近三年以来磋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的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
商务资信部分 | 2分 | 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提供自开标之日起近三年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的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注:如果磋商供应商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个业绩,只可记取一次,按磋商供应商业绩记取。 |
技术部分(60分) | 技术部分(60分) | 技术部分(60分) |
技术部分 | 5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拟招标工程施工总体方案;(0-10分)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0-6分)3、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0-5分)4、冬雨季施工方案;(0-4分)5、夜间施工方案;(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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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0-4分)7、安全文明施工方案;(0-5分)8、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0-4分)9、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0-4分)10、新技术应用方案以及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提出的其它方案(0-4分) | ||
5分 | 保障措施质量、安全、环保、消防、降噪、文明等措施(0-5分) | |
5分 | 计划安排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计划和项目班子配备情况。(0-5分) |
四、其他评审事项规定
4.1串通投标的认定
4.1.1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
同一人;
(4)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5)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互相混装。
4.1.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
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合法
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有上述串通投标情形的,磋商响应无
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2磋商响应供应商违法等重大事项的处理
磋商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无效且将《磋商响应文件》、《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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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录》等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查处:
(1)未如实提供债权债务、重大违法记录、利害关系等信息,影响或者可能
影响成交结果的;
(2)不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损
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3)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3)其他严重干扰招投标秩序的行为的。
4.3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
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
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
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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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联系方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注:1.本表需填写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1165604@qq.com邮箱。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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