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宁波大安醋酸、乙酸乙酯运输委托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2 项目实施内容:
①乙酸(冰醋酸):运量计划2万吨/年,距离:镇海化工码头—大安公司厂区,要求专车专用。
②乙酸乙酯:运量计划750吨/年,距离:江苏索普厂区—大安公司厂区,要求满足索普公司装货需求,自行提前了解。
③日常租车:SDM期间替代储罐用(备用)。
2.3 服务期限:2年。
2.4具体施工内容: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86.5万元/年(含税)。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要求承接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第8类。
3.2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以开标当天审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16时00分(不含法定节假日)
4.2供应商无需登录可直接下载网站附件,并按照附件一内容要求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报名,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代理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报名信息后,第一时间将招标文件及附件发送给各报名单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应将资料费支付至以下账号,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账户名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号:1904014170000115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9时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大安路198号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大安路198号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574-86668886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4楼
联系人:骆小彪、郑嘉凯、王敏妩
电话:0574-2767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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