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德昌县水利局四川省德昌县茨达河德州街道泸塘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2.8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4242022000076
预算金额34.62万元
招标公司德昌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34-3791205
中标公司四川创江水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2.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242022000076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德昌县茨达河德州街道泸塘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创江水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铁环东路25号半岛龙湾5-2-2号 | 328,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创江水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四川省德昌县茨达河德州街道泸塘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茨达河下游河段和与安宁河汇口处,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上起塘水碾附近,下至郭家湾茨达河入安宁河汇口附近。本服务是为该工程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 (一)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合同签订后将成果于 7 日内报采购单位。 (二)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采购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三)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四)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五)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六)检查施工承包人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七)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八)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九)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十)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十一)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采购单位审核、批准。 (十二)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采购单位。 (十三)经采购单位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十四)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十五)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十六)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十七)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十八)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十九)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采购单位。 (二十)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采购单位。 (二十一)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 施工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 | 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 328,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凌燕(采购人代表)、杨俊、吴晋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昌县水利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镇西环路三段32
联系方式:0834-8661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1幢1单元12层1201号、1212号
联系方式:0834-3791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34-3791205
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四川省德昌县茨达河德州街道泸塘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磋商文件(2022101001).rar
四川省德昌县茨达河德州街道泸塘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磋商文件(2022101001).rar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人:德昌县水利局中国·四川(德昌县)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四川省德昌县茨达河德州街道泸塘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N5134242022000076
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一章磋商邀请3目录2022年10月共同编制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八章评审方法5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6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26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4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3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德昌县茨达河德州街道泸塘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1.项目编号:N5134242022000076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德昌县水利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德昌县茨达河德州街道泸塘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67
三、采购项目简介:2.采购预算:34.62万元。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资金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采购人:德昌县水利局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四、供应商邀请方式2.采购内容为:详见磋商文件。1.包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分1个包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售价:0元方式: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采购人:德昌县水利局十三、联系方式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十一、磋商地点: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西昌市观海路66号兴亮中餐厅旁)。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联系人:罗先生通讯地址:四川省西昌市观海路66号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4-8661976联系人:王老师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镇西环路三段32
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电话:0834-3791205
2.3“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采购人”是指德昌县水利局;2.定义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4.磋商费用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4“法定责任人”是指企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供应商的法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供应商的法定经营者或自然人供应商的本人等。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4)与供应商的法定责任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磋商文件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知识产权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四、响应文件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将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评审专家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澄清。(说明:供应商的法定责任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责任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责任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包件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包件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对于未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将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其响应无效;对于未满足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将由评审专家以响应文件制作不规范视情予以扣分处理。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包件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封口及供应商名称处应当加盖公章。
21.3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3最终报价函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五、评审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的规定进行。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是本项目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5.成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4.行贿犯罪记录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七、合同事项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成交通知书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说明(不能领取原因以及邮寄/快递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后,由采购代理机通过邮寄或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签订合同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8.3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8.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合同公告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34.验收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2.合同备案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磋商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5.资金支付3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1采购文件采购程序环节,是指采购项目公告、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以及采购文件的补充、澄清和修改文件。3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招标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39.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38.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中,按照规定程序未进入邀请参加磋商、谈判、报价供应商名单的,只能就确定邀请参加的供应商名单程序的执行过程和结果提出质疑。38.4招标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未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供应商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但未按规定进行投标(响应)的,不能就投标(响应)截止后的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38.3中标(成交)结果采购程序环节,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及采购人确定后的中标(成交)结果。38.2采购过程采购程序环节,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布、发售、开评标、澄清等。
41.2不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41.1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及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41.供应商提出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不予受理:40.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向被质疑人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当面提交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9.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39.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42.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41.6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41.5所有质疑事项属于按规定供应商不能提出质疑的;41.4质疑书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的;41.3超过质疑有效期提出质疑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一、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第三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43.(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人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或扫描件并加盖鲜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2、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状况报告并加盖鲜章(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或公司完整的财务报表加盖鲜章(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未满一年)可提供公司章程】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8)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及所投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条件承诺函】.(7)供应商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承诺函】。
注:1、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鲜章;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2、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1、供应商截止至本项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11)应当提供的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0)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以上证明材料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3、新成立的单位暂无财务报表、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证明。应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治理河长5.5km,河道清理3.147km,新建和加固堤防总长4.31km(左岸新建1.92km,加固0.31km;右岸新建2.08km)。工程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本工程区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三)建设规模:(二)建设地点:德昌县。四川省德昌县茨达河德州街道泸塘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茨达河下游河段和与安宁河汇口处,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上起塘水碾附近,下至郭家湾茨达河入安宁河汇口附近。保护区为德州街道泸塘段两岸沿线的耕地和村民,区域现状无防洪工程,频繁遭受洪水淹没。(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五)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四)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三)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二)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采购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一)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报采购单位。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十一)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采购单位审核、批准。(十)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九)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八)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七)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六)检查施工承包人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十七)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十六)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十五)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十四)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十三)经采购单位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十二)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采购单位。
(一)工期要求:施工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三、★商务条款要求(二十一)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二十)编制、整理工程监理日志及归档文件并报采购单位。(十九)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采购单位。(十八)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六)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其他事宜合同中约定。采购合同签订后,待政府专项资金到位后14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四)付款方式:(三)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监理服务中包含平行检验。(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注意:★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五、★其他要求: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项目专监、监理员)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须驻扎在服务地点,以便于项目实施。每月驻扎时间不得少于26天,且重点及关键部位施工必须在场。监理人员离开服务地点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报告,得到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安全要求: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进行的所有工程活动期间,所有监理方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七)验收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正本/副本)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二〇二XX年XX月XX日供应商全称:XXXXXXXXXXXXXXX(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资格性响应文件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目录自拟目录
附: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军官证或护照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本人(授权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职务:如企业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及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等),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作为授权代表,代表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本供应商处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参与磋商、签约等。授权代表在响应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供应商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时适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附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军官证或护照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附1:身份证明材料: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军官证或护照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
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不参与磋商而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的适用。(1)授权代表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注:日期:年月日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我方满足本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责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八、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法定责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日期:XXX年XX月XX日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的报价加成或直接从总分中扣分、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行为名单中,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函日期:XXX年XX月XX日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格式自拟)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日期:XXX年XX月XX日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责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全称:XXXXXXXXXXXXXXX(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其它响应文件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正本/副本)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响应函目录自拟目录二〇二XX年XX月XX日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用于磋商报价。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人要求的所有采购需求。
日期:XXX年XX月XX日传真:XXX联系电话:XXX邮政编码:XXX通讯地址:XXX法定责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价格,包括人员的保险、工资、福利、社保、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因知识产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XXX年XX月XX日法定责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项目编号:XXXXXX服务应答表日期:XXX年XX月XX日法定责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XXXXXX商务应答表日期:XXX年XX月XX日法定责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服务要求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该表若空白则视为: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完全响应而无差异,②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表述的技术、服务要求完全理解而无异议。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日期:XXX年XX月XX日法定责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商务相关条款(指前表所列之外的其他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该表若空白则视为: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完全响应而无差异,②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表述的商务内容和要求完全理解而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