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村街广雅社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5304.5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1-440103-04-05-270110
预算金额5304.51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0103-04-05-270110
投资项目名称 西村街广雅社区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西村街广雅社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广州市荔湾区
(交货)地点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荔湾区财政
本项目微改造范围位于西村街道广雅社区,北至环市西路,东接广雅路,西临和平新
村,南至东风西路,改造用地面积6.04公顷,总建筑面积13.96万平方米。项目建
设内容包括24项基础类项目、12类完善类项目、2项提升类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建
招标范围及规模
筑本体公共部分外墙治理、更换楼栋门、更换楼道照明、楼道修缮、规范楼道三线、
维修化粪池、地面铺装、修缮围墙、“三线”规整、改造小区公共空间等。具体以图
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勘察部分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工程勘察物探(含施工前管线探测和管线竣工测量)、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
建筑立面测绘、岩土勘察等后续所有勘察现场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范围内交通组织流线设计、室外市政、
园林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含保护类建构筑物修缮)、结构设计、电气设计、智能化
系统设计、弱电系统、设备管理房、监控系统设计、综合布线及其预埋管线设计、给
排水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树木保护
专章、标识导引系统设计、绿色社区设计、智慧社区设计、完整社区设计、编制初步
招标内容 设计概算、竣工图编制、以及提供规划报建所需要的地形图、放线册制作、房屋现状
测绘报告、公示牌制作。
3.施工部分
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至
业主指定单位等(包括但不限于对荔湾区西村街道广雅社区的交通组织流线、室外市
政、园林工程、建筑、结构、电气、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安全防范
系统、弱电防雷系统、机房工程、监控中心、综合布线及其预埋管线、给排水、消防、
管线综合平衡、环保工程、防雷、海绵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树木保护、标识导
引系统施工等,以及规范区域配套设施、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内容,为未来产业升级提
供城市建设基础)。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
作。
总工期:630日历天。
工期(交货期)
(1)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勘察设计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54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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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304.51万元,其中: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
民币5050.70万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定为180万元),勘察费投标最
最高投标限价
高限价为人民币40.25万元(其中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50元/米),
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3.5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
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
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5.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
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
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
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人员、业绩等要求)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
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
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
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
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乡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
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
.html)确定。
5.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
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
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
位)正式员工。
设计单位为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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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
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确定。
6.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
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
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
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
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 府
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
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
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
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
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
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
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
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
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
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
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
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
弃中标资格。 广州
③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
门核准或换领新证的,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
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
提供资质信息网页图或相关证明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
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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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1家勘察单位、
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
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
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
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
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
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
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
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
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
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
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
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
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
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
/content/post_8484886.html)o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
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 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若为联 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 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 本条限制)。 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 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 格的依据。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月 | 获取招标文件 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 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 /www.gzggzy.cn) | |
获取招标文件 2024年 开始时间 | 日 获取招标文件 | 文件的方式 2024年 月 日 时 分 |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时 分 2024年 月 日 | 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 ||
开标时间 | 时 分 2024年月 日 时分(与投标 截止时间为同一 | 递交方式 开标地点 |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 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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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人 民政府西村街道 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20-262832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万安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4、66号西501-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工、曾工 | 联系电话 | 020-31562814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 设工程招标管理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26283255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 |
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
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考建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芥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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