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设新能源天津四期2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jzb202408290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机中设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史宝军010-89162697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赟183100652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设新能源天津四期 2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招标编号:GJZB2024082900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中设新能源天津四期2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国机中设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本项目规划容量 25 MWp(直流侧),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 失或资源条件不足或其他原因,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规划容量进行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设新能源天津四期 2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设新能源天津四期 2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 2021 年~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 告。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 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 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1.4 如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四级及 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投标提供至少 3 项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材料: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如委托他人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 liuyun11@cgci.gt.cn,并电话告 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箱报名须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获取 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进 行报名。本次招标须完成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平台网址
https://epp.sinomach.com.cn,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人 应先在该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在平台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并按流程完成报名和缴费,本 次招标文件获取费用 1500 元(壹千伍佰元整),收款账户如下:收款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 公司,收款银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收款账号:1100 6014 9012 0131 4779 7 ,付款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获取费。规定时间内缴费完成后即可在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 文件,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指南涵盖了获取文件、缴费、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等所有线上操作流程,投标人须严格按流程完成线上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七、其他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 25 MWp(直流侧),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 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或其他原因,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规划容量进行建设。
2.2 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日起的 12 个月。
2.3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元)
中设新能源天津四期 25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承包 项目前期开发、屋顶或庭院租赁 合同签约、设计、采购(组件、逆变器除外)、安装施工、调试到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的全 部工作。 1500
2.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容量 25 MWp(直流侧),计划在天津市下辖区县农户屋顶、公共设施屋顶及农户庭 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农户及设施约 1100 个,使用面积约 20 万平。
2.3.2 招标范围说明:
中设新能源天津四期 2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采用工程承包模式。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屋顶租赁合同签约、所有手续办理(含项 目备案批复和并网申报及其他所有电网接入手续、电费结算手续办理、项目相关验收文件/ 证件/报告等)、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勘察设计(含接入系统设计,如有)、设备材料采购(除 组件、逆变器外)、建筑和安装施工(含设备基础、屋面结构防水加固等)、调试、试验、验 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 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 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招标人仅明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安装的市区范围、规划容量,通过投标人对本合同的实施,交付给招标人满足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营运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要求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投入生产运行。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前期:项目前期宣传、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可利用屋顶资源的筛选、确权、载荷确认(由 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签发载荷报告)、屋顶租赁合同签约、并网接入许可等全套手续办理等 项目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全部勘察设计工作,项目可利用屋顶的踏勘、载荷校验,接入点的踏勘、规 划,单点(单个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由具有新能源设计资质的单位 编制出具本项目全部图纸。物资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的全部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并网柜、电缆、电缆接头、电缆支(桥)架、预埋管、接地母线、防雷接 地、监控(监测)系统、保护设备、光缆、消防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所有非甲供物资的 采购、保险、监造、催交、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等),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光伏组件和 逆变器的设备采购及运输由招标人负责,属甲供物资。
投标人同时须承担含甲供物资在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装卸、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监理公司四方参加)、二次搬倒(包括设备倒运、负责提供设备堆场并承担相应费用等)、仓 储、保管、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安装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并网箱、电网连接、接地等设备安装工程;监控(监测)系统 设备、保护设备、光(电)缆敷设、分系统调试和全套系统启动调试等控制保护设备安装工程;消防系统设备(如有)、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与工程相配套的、发电设备和控制保护设备之 外的其他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基础工程、并网设备基础工程、接地工程、围栏工程,以及与 本项目相关的原建筑物的拆除、清理、防水、加固等施工和修复,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如 有)、水保环保措施落实、施工临建(用水、用电、设备堆放场地等)、垃圾清理及处置等相 关施工工作。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及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备案批复和 并网申报及其他所有电网接入手续、电费结算手续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电力质量监检、环评水保验收、水环保监理、监测、安全备案及 验收、社会稳定性、职业卫生、消防验收、项目质监检查及验收、并网手续(含调度并网协 议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等所有并网手续办理、电费结算手续办理、变压器新装及增容手续 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备案及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含前期档 案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等所有前期、基建、并网、试运行等手续的办理并
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租赁、补偿、协调及恢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 项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续办理。
(8)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
(9)除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外,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 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 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 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机中设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机中设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5 号
联 系 人:史宝军
电 话:010-89162697
电子邮件:shibj@cmecin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联 系 人: 刘赟
电 话: 18310065299
电子邮件: liuyun11@cgci.g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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