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定远县2023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c202304-074
预算金额384.2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定远县2023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20230509
原文链接

定远县2023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目名称

定远县2023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目编号

czgc202304-074

 

 

标人

定远县水务局

地址

定远县永康路与青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系人及电话

宋斌  18225784919

 

 

 

标代理机构

安徽金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定远县长征西路景湖一号

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周工 ;  电话:19955082971

标方式

公开招

标时间

2023 年 05 月 06 09 时 00 分

 

 

 

 

 

 

 

 

 

 

 

 

 

 

 

标候选人

标人名称

安徽禹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标资格响应条件

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 ()

3842317.68

 

 

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陈秀云

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书编号

皖234111107133

划工期

高于 90 个日历天

量标准

达到国家合格标

 

公示时

公示发次日起 3 日 (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 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 费标准

理服务费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执行,以最高投标限价按原国家计委【2002】1980 号文规定标准的50%计收。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费 14800 元 (不包含专家评审费等)

 

 

 

 

 

 

 

 

 

 

 

 

 

 

出异议的渠 道和方

若投标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式,并在工作时内 (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 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 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 资源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 他组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 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

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 道和方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 线提出投诉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书面投诉材料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 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 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机构,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 300 米,联系电话:0550-428863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提起投诉日期;

(4)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 议的证明文件;

(7)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 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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