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有限公司码头生产辅助设备维保项目(2024年11月-2027年10月)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有限公司生产辅助设备维保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027年10月),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有限公司生产辅助设备维保项目(2024年11月-2027年10月)。
项目编号:ZYMT2024-003。
招标内容:①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有限公司5万吨级码头、30万吨级码头生产辅助设备维保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②提供上述码头生产辅助设备维保管理生产的费用(含人工费、机械费、耗材费、维修费等,甲供的主材除外)。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在合同履行期内中标单位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可酌情扣除维保费或终止服务合同,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需求。
★招标控制价:167024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接收的文件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叁仟元。
4.2.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09日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4.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5.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8日16时00分。
5.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①投标文件线上递交。
②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7、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在线公开开标。
7.2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田湾路1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4-27687281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座8楼
联系人:王工、魏工、毛工
联系电话:0574-87131593、15372836518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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