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位于洪湖市燕窝镇白沙洲5500亩芦苇地3年承租权
金额
57.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24022
预算金额57.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华134778107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位于洪湖市燕窝镇白沙洲5500亩芦苇地3年承租权

租赁底价: ¥57.7500万元/年

挂牌时间:2024-02-20 至 2024-03-04 

项目编号:C24022                                                                        

保证金:12.00万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租       期:3年 

业      主:洪湖市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公司、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位于洪湖市燕窝镇白沙洲5500亩芦苇地3年承租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02-20 

挂牌截止时间

2024-03-04

项目编号

 C24022

挂牌价格

57.7500万元/年

标的所在地

洪湖市燕窝镇白沙洲

租期

3年

免租期

首年租金(万元)

57.7500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173.2500

出租面积(亩)

5500.00

出租用途

芦苇生态管理

目前状态

空置

标的介绍

委托方提供白沙洲苇地面积说明:位于洪湖市燕窝镇白沙洲,2006年经洪湖市国土资源局实地测量绘图,总面积7767亩。其中苇地面积约5500亩。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洪湖市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2月27日

租赁价格评估值(元)

55.0000万元/年

批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2-20 

挂牌截止时间

2024-03-04

是否自动延牌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2万元交易保证金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并于挂牌截止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承租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同意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循价鉴[2023]第33119号]进行挂牌招租。承租方须在支付完首年租金、租赁合同保证金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与出租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5、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做好火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防止火灾发生。

7、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土地的使用权及管理权。

8、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书》(鄂循价鉴[2023]第33119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9、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10、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向出租方及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追责和索赔。

2、委托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3、承租方需一次性按年租金(成交价)50%缴纳土地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期满,由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退还。

4、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和全部产权交易费用至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1.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现场提交网站下载截图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向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经出租方与意向承租方盖章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4、签订合同之前不拖欠洪湖市财政局、洪湖市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款项。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现场勘察(联系人:金华13477810779)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租赁方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20,000.00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7169003804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吕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16-4088513

附件:样本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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