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设备一批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耳鼻喉科设备手术器械医疗器械纤维鼻咽镜中标贷辅助服务远距离运输保险伴随服务安装调试调试技术协助人员培训原材料燃料节能产品两型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资格审查表技术A2最新版软件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低温等离子体手术系统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单门内镜储存柜气体压缩式雾化器30度镜鼻息肉手术动力系统内镜初洗槽内镜干燥台阻抗侦测和自动能量检测技术保修保养维护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免费维修部分验收专用仪器配套设备内镜一体化清洗消毒中心台面支架清洗台面内嵌式全自动内镜消毒机初洗槽干燥台初洗槽槽体单方槽尺清洗消毒槽主体柜防水柜门医用气泵水处理器压缩机静音医用无油气泵高压水气枪全自动控制清洗槽供水系统供排水系统设有专用安全防震环水龙头供电系统水枪静音气泵配件显示器医用冷光源专用仪器车主机图文工作站鼻窦镜耳内镜防水摄像头拉伸立柱专用台车鼻内镜采集卡通过鼻甲减容具有热损毁深度监控系统多刀头扁桃体腺样体乳头状瘤等离子汽化切割消融凝血汽化凝血汽化打孔治疗刀头止血凝固止血系统主机电极刀头脚踏控制器识别指示切割消融电场仅局限于刀头治疗主机鼻甲刀头电源电缆流体通断器等离子手柄连线治疗镜纤维鼻咽喉镜纤维喉镜头儿童检查镜耳鼻喉诊治综合工作台多功能一体化组合式枪微晶石台面内窥镜光源LED聚光斑照明灯喷粉枪吹枪吸引枪喷雾枪器械收集箱吸枪器械盘不锈钢罐小药瓶间接镜加温器医生椅病人椅内置卤素冷光源LED光源药粉分类收集污染器械自动报警装置阅片灯书写台电脑储物柜医生座椅万向静音轮可视酶瓶酒精瓶消毒液浓度检测装置活检接头多通道清洗电子扫描读卡机器配置电子扫描跟踪系统硬件设备全程持续测漏监控机器内置折叠滤芯货物的验收防潮防锈防野蛮装卸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商务技术文件索引表耳鼻喉设备进口产品耳鼻喉科诊治综合治疗台70度镜售后服务工程师回访技术支持部件使用培训简单的故障排除监视器喷墨打印机主机专用工作站耳鼻喉科专用软件信用担保
金额
308.8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052-20220725-129
预算金额167.22万元
招标公司岳阳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郭金凤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喻亮0730-8220568
中标公司湖南尔立美科技有限公司155.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正隆发商贸有限公司153万元
中标联系人郭鑫晨13647482282
公告正文
耳鼻喉科设备一批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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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8月31日 | ||||||||||||||||||||||||||||||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岳阳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2年08月25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161号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3052-20220725-129 | ||||||||||||||||||||||||||||||
预算金额:1,672,200.0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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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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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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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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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30%。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0 元 | ||||||||||||||||||||||||||||||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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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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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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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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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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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文件和报价.zip文件和报价.zip
招标文件-岳阳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docx招标文件-岳阳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docx
采购代理编号:BDFR-2022CG-YY22政府采购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161号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岳阳政府采购
第一章投标邀请3目录2022年7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岳阳市妇幼保健院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8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49第五章采购需求39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9第三章资格审查25第二章投标须知7
采购项目代理编号:BDFR-2022CG-YY222、政府采购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161号1、项目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受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岳阳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
二、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6、采购预算:1584301.00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联系电话:18073070222项目负责人:喻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3)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投标人应承诺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5、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进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4、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各投标人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0元/本。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0-2966692)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绑定。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纸质版标书:本项目在开标时不需要提供。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三套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3个用于招标备案。5、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上传有误、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将被拒绝接收。4、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10时00分(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解密完成)。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安排专人在网上进行开标签到,并按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网上开标和远程解密电子标书。2、开标时间:2022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的制作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岳阳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为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1、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根据岳财【2020】46号文的指示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本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保证金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十、询问及质疑1、评标过程中,如评委专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投标人应在线保持关注,及时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回复,并上传提交相关资料。九、投标人澄清、补正和说明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GCZF格式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目录和详细页码,其制作软件的下载安装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件说明(含电子签章的操作流程)可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的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3575007950联系人:杨科学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693号采购人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联系电话:18073070222联系人:喻亮地址:岳阳市青年东路富兴鹏城14栋301-303室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投标须知正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5服务是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6.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保密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一章投标邀请7.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7.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投标须知
8.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岳阳市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岳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所投标项目的有关信息而导致投标失败,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询问8.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投标无效。8.3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10.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应及时关注本章第10.1款规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0.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13.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计量单位
五、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分项价格表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商务部分
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八、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七、技术响应/偏离表六、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部分
13.4资格审查时仅查阅资格证明文件册,资格证明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专家评标时,商务技术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商务技术册的视同未提交。13.3根据《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十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4.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14.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14.投标报价13.5有关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涉及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
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6.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8.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他人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投标文件的签署(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1.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1.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YYZY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四、投标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1.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1.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21.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21.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1.1.1投标人应当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2.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0730-2966692信息技术科)。22.投标文件的递交21.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1.1.7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1.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4.分包2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5.串通投标行为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4.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6.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岳阳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26.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本项目不适用)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7.资格审查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8.评标委员会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2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4)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目不适用)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在电子化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评标
32.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投标人询问及质疑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2.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3本章第32.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4)相关请求及主张。(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事项;(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七、合同签订32.11质疑函按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签订合同
36.采购政策八、其他规定35.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5.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4.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履约担保
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5)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制造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的,须与投标人同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3)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采购目录》所在页(截图)。(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6.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8.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此费用。(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2)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3)组织采购答疑会。(4)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6)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7)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8)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9)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10)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
2.2除第二章第15.1款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1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第三章资格审查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4.1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4.其他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资格审查结果
②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注:(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采购人(签字):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注:投标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交了虚假资料,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评标方法及标准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注:优先采购加分的详细计算规则见第二章第34.5款、第34.6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