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合肥卷烟厂制丝、卷接包车间生产辅助外包服务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7月14日 |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卷烟厂制丝、卷接包车间生产辅助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N2017-03-1134),于2017年7月7日14时00分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5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推荐顺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单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合肥安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98600元/月; 0.45元/公斤; 18元/工时/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滁州市中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91000元/月; 0.51元/公斤; 18元/工时/人。 |
公示期:自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