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核心片区易涝点、堵点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征集公告
金额
40.7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核心片区易涝点、堵点改造工程监理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核心片区易涝点、堵点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1.2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项目预算:407100.00元;
1.4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含梅溪湖大桥北岸桥下内涝点整治工程、西二环桃花岭片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麓松路(枫林路交叉口)污水管倒虹吸改造工程、龙王港北污水管倒虹吸改造工程、麓松路(旺龙路段)污水主管完善工程、肖河北岸沐风路排口晴天污水溢流整治工程、梅浦联络线雨水主管错接改造工程,包括排水工程、顶管工程、土石方工程、路面恢复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1.5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监理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套设备安装等全过程监理;
1.6工期/周期:450日历天;
1.7公告发布媒体: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3)提供一个及以上近三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6个月,即2020年10月18日后)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要求以合同为准,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可参考附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参考模板】到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32楼)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2除纸质版报名资料外,还需提供资格条件证明资料(PDF格式)(盖章扫描件,需与纸质文件一致),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yunwenhao@xjjt.com.cn。
3.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3.4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的供应商数量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31-8186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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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docx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核心片区易涝点、堵点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1.2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项目预算:407100.00元;
1.4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含梅溪湖大桥北岸桥下内涝点整治工程、西二环桃花岭片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麓松路(枫林路交叉口)污水管倒虹吸改造工程、龙王港北污水管倒虹吸改造工程、麓松路(旺龙路段)污水主管完善工程、肖河北岸沐风路排口晴天污水溢流整治工程、梅浦联络线雨水主管错接改造工程,包括排水工程、顶管工程、土石方工程、路面恢复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1.5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监理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套设备安装等全过程监理;
1.6工期/周期:450日历天;
1.7公告发布媒体: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3)提供一个及以上近三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6个月,即2020年10月18日后)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要求以合同为准,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可参考附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参考模板】到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32楼)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2除纸质版报名资料外,还需提供资格条件证明资料(PDF格式)(盖章扫描件,需与纸质文件一致),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yunwenhao@xjjt.com.cn。
3.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3.4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的供应商数量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31-8186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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