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ZLX20220826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2-08-001353
三、项目名称
2022年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随州市大自然苗木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南郊解放路459号
中标(成交)金额:74.883878(万元)
工程类
名称:2022年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
施工范围:改造油茶林1500亩,其中:何店镇419亩、洛阳镇379亩、府河镇702亩。采取清理林地、整枝修剪、垦复深挖、蓄水保土、合理施肥、稀林补密、更换劣株、立体经营、防治病虫害、引蜂授粉和适时采收等措施,来改善油茶林生产状况,提高油茶的产出,实现长效的增产增收。
施工工期:20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开云
执业证书信息:园林绿化工程师S0002012300396
五、评审专家名单
雷兴继,张文慧,陈光秀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08
2、评审地点:随州市神农大道7号(和园小区住宅楼302)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2、收费金额:0.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交书面质疑函,须法人代表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的证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曾都区已开通的“政采贷”银行有2家,分别是建设银行与湖北银行,建设银行联系方式:裴行长:15572225366;湖北银行联系方式:刘行长:15972760600。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曾都区林业局
地址:随州市解放路142号
联系方式:0722-3223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随州市神农大道7号(和园小区住宅楼302)
联系方式:0722-381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怀予
电话:0722-3223290
相关下载- 采购文件_watermark_compress.pdf采购文件_watermark_compress.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
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 |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政策。 |
2022年08月29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随州市曾都区林业局地址:随州市解放路142号联系人:夏怀予电话:0722-3223290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随州市神农大道7号(和园小区住宅楼302)联系人:孙荣电话:0722-3812555 |
1.1.4 | 项目名称 | 2022年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 |
1.1.5 | 建设地点 | 曾都区何店镇、洛阳镇、府河镇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落实 |
1.3.1 | 采购需求 | 改造油茶林1500亩,其中:何店镇419亩、洛阳镇379亩、府河镇702亩。采取清理林地、整枝修剪、垦复深挖、蓄水保土、合理施肥、稀林补密、更换劣株、立体经营、防治病虫害、引蜂授粉和适时采收等措施,来改善油茶林生产状况,提高油茶的产出,实现长效的增产增收。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 |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 |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
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政策。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林业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 ||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绿化工 | ||
程或林木栽植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 ||
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工程接收证 | ||
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
1.10.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 |
1.11 | 分包 | 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
1.12 | 偏离 | 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属于重大偏离,做废标处理。 |
2.1.2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
2.1.3(2)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75万元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08日下午15:00时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类似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 |
2.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 |
3.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 |
验收备案证)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 |
供其他技术资料的复印件予以证明。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招标发包 |
4.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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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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