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某单位灾损修复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FDEE-G1005)
三、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护坡维修、混凝土道面维修
2建设地点:北京市
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整修堆土高台1座;估算价:412527.19元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6其他:无。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完成注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提供承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院主楼国信招标。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申领方式
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在上述“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成功后。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院主楼国信招标。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院主楼国信招标。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女士、张女士
移动电话:17601628319、18610905266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院主楼国信招标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助理
电话:1761079532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10-89682540转572204
电话:16630706946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