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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现金清分及自助设备清机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现金清分及自助设备清机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业务需求,现启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现金清分及自助设备清机服务采购项目”候选供应商征集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现金清分及自助设备清机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标的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及我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现金清分工作相关要求进行我行自助设备整体运营及现金清分驻场外包服务。

(一)现金清分服务

在我行提供的场地内,提供满足资质或相关质量标准的人员、现金机具、耗材,在保证监管机构及我行质量、效率标准基础上对我行现金实施清分、整点等服务的业务。

(二)自助设备清机服务

现金自助设备的日常清机、日常维护、加钞和回钞清点、设备厂商维护陪同等业务处理环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实缴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注册资金已实缴到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需得到天津市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监管机关认可,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现金清分、自助设备运营外包的相关服务内容;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具有充足的人力可承担我行现金清分及自助设备运营外包业务;

6.公司具备完善的内控机制、管理制度及考核体系;

7.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与合作单位发生合同纠纷等法律事件;

8.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近两年的营业额处于稳定或增长状态,需提供财务报表。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自助设备清机方面:

1.原则上要求供应商具备提供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的经验,且提供外包服务的整体运行情况良好,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具备切实有效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严格落实风险管理措施,有能力按照我行要求的运营模式、时效要求、质量要求提供外包服务,保证我行自助设备运营的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

现金清分方面:

1.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现金清分企业备案管理要求,应有为我行或其他商业银行提供现金清分、清机等涉及现金清点整理的服务经验,具备为银行提供现金清分清点业务外包服务的专业管理及服务人员,建立有完善的员工招聘及上岗培训办法,确保上岗人员具备符合我行反假货币培训管理办法要求的反假货币鉴别能力,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具备承担现金清分业务损失风险的能力。同时,如提供场外外包服务,须能够按照我行要求购买代清分现金的全额保险,保障我行委托清分的现钞不会因外包服务供应商被抢、被盗或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

3.管理模式和业务操作流程能满足我行现金清分外包业务需求,能接受我行对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等方面的要求;

4.具备完善且可行的外包服务连续性保障机制和银行信息安全保密机制;

5.如为天津市人民银行推荐、指定的现金清分外包服务供应商等特殊情况,请提供书面说明并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响应,能提供7×24小时售后响应,具备处理应急突发情况能力,售后响应时间低于2小时,提供天津市范围内服务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7.供应商须具备自主经营能力,禁止外包。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并出具无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

2.供应商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出具书面承诺函);

3.供应商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招商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出具书面承诺函)。

4.供应商存在以下信息安全隐患的,无论是否满足上述条件,一律禁入。

(1)存在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事实。

(2)信息安全工作无人规划和实施。

(3)发生过严重的信息泄露事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对安全问题隐瞒不报。

(4)过往发现的信息安全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结果明显不符合我行要求。

四、供应商参与意向报名资料

(一)参与意向报名确认函、授权书、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加盖公章(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根据资格条件要求逐项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五、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一)提交方式

符合本公告要求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招商银行采购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登陆路径: 招商银行一网通官网-今日招行-采购平台;

登陆网址:https://xcg-nginx.paas.cmbchina.com/portal/page/platEnter.html。

(二)供应商资料上传要求

1.上传资料真实、准确、有效,最多可上传3个附件,单个附件控制在限制大小以内;

2.文件名须为汉字且与上传要求的文件名及内容相符,建议命名规则: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现金清分及自助设备清机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XXX公司;

3.影像材料要清晰、平整,不能存在歪斜、反等现象(尽可能减少手机拍照、尽可能减少png画图格式文件);

4.服务供应类型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致(本项目商品品类为:服务·外包服务·业务外包·现金清分,服务·外包服务·业务外包·自助设备运营);

5.系统/附件信息应填尽填;

6.报名提交后无法撤回修改,请在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提交。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8日17:30(北京时间)。

七、相关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为招商银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二)招商银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招商银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招商银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招商银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招商银行采购项目;

(四)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招商银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经理,电话:022-58192987。

邮箱:tjjicaibangongshi@cmbchina.com。

附件:

1.参与意向报名确认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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