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视景仿真数据处理通用模块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视景仿真数据处理通用模块技术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在视景仿真数据处理通用模块技术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提供试验部署调试保障服务,其中包括:
1.配合完成某系统软件开发、安装部署调试工作,配合甲方完成软件状态确认;
2.完成软件维护相关工作,完成软件维护过程中相关问题的整改;
3.完成系统使用过程中优化意见及问题的收集与整改,积极配合甲方及时处理用户操作所发现的故障;
4.配合甲方开展对用户技术培训。
5.工作地点:北京;
三、企事业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或在国内注册的企业(非外资、非合资类企业、民营企业)且法人代表具有中国国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3.具有国军标或国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证书,且都在有效期内;
4.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与本单位或中国船舶集团内其他单位有过相关合作经验的企业优先。
四、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向采购方联系人报名,通过资审核后开展技术参数对接,并于规定时间前将谈判资料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
需提交的谈判资料如下:
1.报价单;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5.国军标或国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6.响应人认为能够证明单位能力的其他文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为加盖鲜章的纸质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五、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军装备武器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与联系人对接后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B405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中船海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技术)010-59514165
罗女士(管理)010-5951427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
邮编: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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