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03
秦安县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按照秦安县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XJL-GSDX2022-082)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下。
序号 |
中标内容 |
中标金额(含税) |
中标人 |
中标人数量 |
1 |
(1)智慧停车平台定制研发包括1.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需求为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1台,智慧停车运营管理驾驶舱1台,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1台;2.停车数据中心平台建设需求为视频停车数据中心1套,精英大脑1套、停车运维终端管理系统1套;3.停车公共用户端建设需求为智慧停车巡管客户端1台,智慧停车微信公众号、小程序1台,手持智能终端10套;4.视频接入管理平台建设需求为视频管理服务器(软硬一体)1套,视频监控统一接入网关(软硬一体)1套;5.系统集成和其他建设需求为运行维护服务报价843套,第三方数据对接1套。(2)智慧停车视频前端包括1.路内停车泊位建设需求为边缘计算主机(含算法软件)29台,停车事件自动记录算法29套。(3)运营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1.LED大屏建设需求为LED显示单元29㎡,落地支架29㎡,LED控制卡15台,显示设备1台,线缆15根,大屏控制设备8台,大屏控制设备1台;2.分布式显示系统建设需求为千兆集群网关2台,线材2台,大屏控制设备1台,C22K坐席系统8台,C22K坐席系统4台,智能大屏管理平台1套,intel双路通用服务器1台,台式微型计算机20台,激光打印机1台,笔记本电脑3台;3.无线及中控系统包括路由器1台,核心交换机1台,48口接入交换机3台,无线AP设备6台,8口POE交换机1台,B86物联中控1台,B86物联中控(中控网关)1台,B86物联中控3台,B86物联中控4台,B86物联中控1台,B86物联中控(窗帘电机)8台,B86物联中控(窗帘轨道)60米,中控平板1台;4.扩声系统建设需求为专业功放1台,专业音箱2只,支架4只,专业功放1台,专业音箱2只,专业功放1台,专业音箱2只,调音台1台,音频处理器1台,无线话筒(含软件)2套,天线分配器1套,话筒天线1对,电源管理器2台,有源音箱1对;5.5GWIFI无线会议系统建设需求为会议系统主机(含软件)台,抑制器1台,会议主席单元(含软件)1台,会议代表单元(含软件)11台,发射器(含软件)1台,充电箱1台,电池5包,POE供电模块1个;6.机柜及线材建设需求为服务器机柜2台,网络机柜2台,防静电地板15㎡,六类线18箱,电源线1000m,HDIM高清线缆8根,音频话筒线128编网400m,高频同轴电缆100m,辅材1批。 |
10680000.00元 |
甘肃纵横嘉业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人 |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月7日,共5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3日